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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稳步推进终本积案实质化解,切实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互助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开展终本清仓专项活动要求,持续开展“终本清仓”活动,安排两名干警成立“终本管理组”,对终本案件跟踪执行。2024年,恢复执行案件106件,执行到位450万元,司法拘留6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5份,申请司法救助2件。“终本清仓”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案例一

2024年11月,互助法院在持续开展终本清仓集中执行活动上门执行时,将蔡某成功围堵,因其拒不履行案件款,将其拘传到庭后,经释法明理,讲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后,被执行人蔡某仍然未履行案件款且不如实申报财产收入。遂法院对蔡某前后采取2次拘留措施,蔡某最终履行了24起案件的案件款17.32万元,至此,24件终本案件“清仓”。

案例二

申请执行人张某赶到法院声称其案件于2005年经法院执行到位47896元案件款,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期因被执行人联系方式变更,家庭住址无人居住致使剩余案件款58474元一直未能执行到位,现要求法院继续执行。终本管理组干警核实案件后,经全面进行线下查询后,发现被执行人师某名下有部分存款,本院及时冻结并划拨后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该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
“终本”并非一“终”了之,只要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就会执行到底。下一步,互助法院对“终本案件”加大跟踪执行力度,进一步查找和落实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寻找更多解决办法,尽全力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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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王洪萍

编辑:席英玲

校对:马茹楠

审核:郑俊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