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俩女子在西安一家医院急诊科救治时遭两名男性陪同家属殴打,引发关注。
2024年12月28日,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官方微博@西安经开公安 发布情况通报称,27日,该局针对“俩女子在急诊救治分别被俩陪同男子家暴”的情况开展调查。经查,12月25日晚,该局辖区某医院先后发生两起殴打他人案件。已行拘两名打人男子。
根据警方通报,案件一,李某某(女,47岁)在医院治疗期间,其男友叶某(48岁)对其进行殴打;案件二:李某(女,26岁)在医院治疗期间,其丈夫辛某(32岁)对其进行殴打。两起案件无关联。同一天同一医院,竟然发生两起性质极为恶劣的家暴案件,既令人愤怒,也让人忧虑。
随着《反家庭暴力法》2016年施行,以及一系列反家暴“组合拳”不断打出,反家暴取得积极成效。去年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反家庭暴力工作情况的报告》显示,涉家暴的人身伤害犯罪案件数量不断下降,2021年调查显示女性遭受家暴比例8.6%,比2010年下降了5.2个百分点。
然而,我国反家暴形势总体趋于向好,并不能掩盖不时发生的家暴个案。而上述两起案例,可以堪称家暴案件中的“反面极品”:一来,受害女性处于急诊救治期间,遭受家暴更令人同情;二来,案发地在医院这样的公共场所,影响恶劣;三来,施暴者无视女性患病,行为嚣张。
施暴者与受害者属于“家人”关系,一对是夫妻关系,一对是男女朋友关系,按说,这种亲密关系不应该发生家暴,更不应该发生在一方生病期间。在一般人认知里,患者即弱者,需要的是亲人的温暖照顾,而不是亲人的拳头相向。可以说,这两起案件中的施暴者缺乏基本人性。
家暴也属于家丑,一般发生在“隐秘的角落”。但上述施暴者竟在医院对生病亲人使用暴力,既无视家的形象,也无视《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规定。对这样的施暴者如果不从严惩治,不但无法向受害者交代,也无法向关注此事的公众交代,同时对有家暴倾向的人是一种坏示范。
当地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反家庭暴力法》有关规定,对施暴者叶某、辛某分别处行政拘留。这是应有之义。这是公安机关保护受害者,向施暴者说“不”的有力行动。当家暴触及法律“红线”就不是家务事了,只有严格依法处置才能捍卫受害者权益和法律公信力。
据相关报道,施暴男子辛某已在派出所书写保证书,签字画押称以后不会再有此类情况发生,而李某也出具了谅解书。但这种“保证”与“谅解”能否换来家庭和睦,有待观察。据说李某在双方结婚后遭遇过不止一次的家暴,甚至坐月子期间也被打过。对辛某这种“累犯”该不该从严惩治,也值得思考。至于叶某殴打女友,也应该根据情节严肃处理。
最近,男子贺某某2年家暴妻子16次被控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刑事附带民事一案,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择期宣判。该案引发较大关注,原因就在于要求追究施暴者刑事责任。而在上述两起案例中,施暴者对正在急诊救治的女性实施暴力,恶劣程度同样令人震惊。
另外,上述两起家暴案件均发生在医院,医院对患者安全有保护之责,对医院秩序有维护之责,岂能让这样的案件频频发生?该医院急诊科工作人员称,保安和医护人员都曾制止,但家属仍继续打人,并表示将加强安保管理。对此,医院的制止要更给力,要依法对施暴者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