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0日,灵宝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某企业法定代表人梁某将一面写有“为企业保驾护航  给企业排忧解难”的锦旗,送到营商团队承办法官手中,感谢承办法官尽心竭力帮助企业重获新生。据悉,该起案件系灵宝市法院在破产审判工作中首例破产和解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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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该企业因债务纠纷被执行,在执行阶段因无资产可破遂启动“执转破”程序,经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立案、报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该案移交灵宝市法院审理等程序,该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承办法官在接到该破产案件后,了解到该公司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许可证,具有较高的重整价值,在管理人对该企业做了全面深入尽职调查基础上,初步制定重整方案,并再次经过管理人与法院为双方多轮协商沟通,该企业最后申请和解并提交和解草案,经二债会讨论通过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和解意见,并对案件受理费、管理人报酬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该案得以破产和解程序结案,才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下一步,营商团队将继续加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力度,充分释放破产和解价值,努力让处于破产边缘的企业重获新生,切实做到为企业排忧解难。(乔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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