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靖远县法院北滩法庭充分依托多元解纷机制,联合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等部门,成功化解一起土地纠纷案件。

案件简介

2016年前后,张某举家外出打工,将耕地分散给本村村民耕种,2024年,张某返家务农,想要回原属于自己的耕地,但因多年在外,原有位于大渠边1.3亩耕地已被平整分割,且已确权在王某某名下,张某多次与王某某沟通,但王某某拒绝归还,双方因此产生纠纷,矛盾日益激化。张某找村委会协调解决,村委会协调未果。张某遂起诉至北滩法庭,要求王某某停止侵害,返还土地1.3亩并赔偿相应损失。

调解过程

北滩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张某和王某某了解案件情况,并对涉案耕地进行实地勘察。考虑到土地纠纷案件的复杂性,且双方意见分歧较大,为更好化解矛盾,主审法官决定启动“法庭+”多元解纷机制,联合北滩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等部门,共同调处该起纠纷。

调解当天,调解员们与双方当事人共同勘察现场、详细倾听双方诉求并开展走访调查。在充分了解案情和双方矛盾焦点的基础上,承办法官组织调解员们研究处理方案。方案形成后,调解员们通过“背靠背”“面对面”等调解方式,分头向双方说法理、讲情理,劝说双方共同让步,达成和解。经过多方释法析理,最终王某某返还张某1亩土地,平整发展的0.3亩土地仍由王某某耕种,张某放弃损失赔偿等诉请。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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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北滩法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辖区党委政府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会同政府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民事纠纷调解工作,努力让矛盾纠纷化在源头、解在诉前、消在萌芽,切实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

来源:靖远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