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正式通过

并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规定,

未办理养犬登记,

逾期不改正的,

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在城市携带犬只出户未佩戴犬牌

并采取系犬绳牵引等措施,

拒不改正的,

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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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养犬 !

从你我做起!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新闻联播、新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