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省司法厅认真贯彻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司法部工作部署,大力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省“法律明白人”总数达到11.8万人,初步形成了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广大“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基层普法依法治理,依法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逐步成为我省乡村人才队伍中不可或缺的有生力量。
为展示“法律明白人”宣传法治、服务为民的风采,现推出“我是安徽‘法律明白人’”宣传专栏,介绍我省各地“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法治乡村建设的生动实践和典型事迹。
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
池州市石台县仙寓镇源头村
“法律明白人”吴绍丙的先进事迹
吴绍丙是池州市石台县仙寓镇源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他参与纠纷调解已有20多年,2018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同年荣获池州市十佳法治宣传员称号。2021年源头村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每年的4月至9月,是秋浦河的禁渔期,禁止一切形式的捕捞行为。吴绍丙借助入户走访、乡村振兴夜校等机会,以聊家常的方式,把禁渔政策传递给每一位村民,提升村民的生态保护意识。
2023年6月,村民李某和张某发生相邻权纠纷。得知此事后,吴绍丙迅速来到现场,他先讲解了民法典相关法条,又运用“六尺巷”的故事引导双方各退一步。最终,他用法、理、情的调解方式,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这样的小纠纷、大矛盾,经吴绍丙化解的不计其数。每当听到村民们说“我们村有个懂法的村书记就是好,村容村貌美了、邻里关系和谐了、外地游客多了,我们的口袋鼓了”,吴绍丙觉得自己的一切付出都值了。
来源:安徽普法
安徽省司法厅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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