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走近
新修改统计法
2024年9月13日
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公布施行
本次统计法重点修改哪些内容?
让我们一起走近
新修改统计法~
除了视频中提到的内容
还有更多
统计法新修改的条款
等你探寻~
快跟着下面的表情包
一起来看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作为我国唯一的一部统计法律,于1983年12月8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统计法第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统计法新增第六条:国家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权威可靠的统计监督体系。统计机构根据统计调查制度和经批准的计划安排,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情况、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情况等 进行统计监督。
统计法新增第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依法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为保障统计活动依法进行,统计法规定了“15个不得”的禁止性条款,是必须遵守的统计法律底线,一旦触碰这些统计法律底线,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消息来源:统计微讯
法治浦东综合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