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执行理念,立案当天便圆满执结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促使被执行人李某主动返还赠与款1.01万元。
据了解,原告黎某与被告李某经他人介绍相亲,黎某向李某转账支付了1.01万元礼金,而收到礼金后的李某却无故失联。黎某气愤不已,将李某诉至临湘法院主张权利。2024年9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一致达成调解协议:李某于2024年9月20日前一次性返还黎某赠与款1.01万元。调解协议生效后,李某拒绝履行法律义务,黎某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当天,执行法官坚持“快立、快执、快结”工作原则,仔细审阅案卷材料,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才20岁出头,且执行标的不大,若因拒不履行影响征信等,实在是得不偿失。结合案件特点,执行法官当即致电传唤被执行人李某到庭解决纠纷。经与其当面释法明理、晓以利害,李某道出实情。原来其因为已将1.01万元花光,不敢告诉父母,但因一直没有工作,拿不出钱来返还,所以一直躲着黎某。
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被执行人李某鼓起勇气主动致电其父亲,将事情实告知。其父亲听后非常吃惊,在得到法院执行法官证实后,当即将执行款1.01万元汇至李某,嘱咐其尽快返还钱款,并对法官的善意执行表示感谢。
申请执行人李某立案当天就收到1.01万元执行款,对法官“有力度又有温度”的高效执行连连称赞。(张楠 杨立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