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扫黑除恶题材电视剧《狂飙》引发收视热潮,该剧直面红与黑、罪与罚的蜕变与较量。该剧植根现实生活,紧跟时代潮流,深刻而全面地展示了在时代变革大背景下,面对权钱色等各种机遇的诱惑,将人性的种种面赤裸裸地翻了出来,大胆而真实地表现了人性的脱变与摇摆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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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不乏有此剧中之景象,“黑老大”黑白两道通吃,“保护伞”和黑恶势力的存在,激发着我们与黑恶势力斗争精神,期盼我们的社会“安心”追求“理想”,前路不再“陆寒”。优逸花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科普工作,一起来看看高启强的原型之一吧。

自上世纪90年代,曾仕权、柯钜威分别在广东省高州市网罗闲散人员组成团伙,顶峰时期成员竟高达70余人,逐渐形成了内部层级分明,分工具体的涉黑组织。这支团伙先后以垄断猪油收购、赌博、非法经营黄烟等违法活动敛得大量钱财,贿赂40多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保护伞的庇护下,又像模像样地经营起了砂场,房地产与企业。在此期间,时常通过暴力、威胁等方式各自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非法获利达2.7亿余元人民币。

头目曾仕权甚至利用自己的子女、亲属、朋友和他人的银行卡,用现金取存的方式转移大量资金,即使在被公安机关查明后仍狡辩是债务往来或其他经营收入,企图将违法犯罪所得收益“洗白”。值得一提的是,他曾把9千多万赃款藏在自己亲戚大姨的账户上,把7千多万赃款存在了一名两轮摩托车载客司机的名下。

优逸花科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行为屡见不鲜,他们不仅背弃自己的理想信念,行为还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优逸花呼吁广大群众,如发现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情况请立即收集线索,将其移送至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举报!同时对黑恶势力团伙举报至公安机关!我们坚信,长路漫漫,黑恶必除,正义必将“狂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