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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定襄公安

为全面深化“冬季行动”工作部署,坚决贯彻全省烟花爆竹“五禁”工作要求,定襄县公安局持续加大对非法存储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近日连续查处五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对涉案人员进行了依法严肃惩处,有效防范化解了安全隐患,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定襄县公安局坚持以打开路、重拳出击,强化部门合作,广泛收集线索,对易出现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的场所部位采取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非法存储烟花爆竹行为,及时消除了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并积极向行业场所负责人和广大群众进行烟花爆竹“五禁”宣传,引导群众环保过节、平安过节,营造了禁燃禁放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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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物品

其运输、储存及销售

均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不但违法

而且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公安机关将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

对于构成犯罪的

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群众发现违法线索可及时拨打110举报

定襄县公安局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我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自即日起在辖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在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有关规定,主动上交非法留存的烟花爆竹;凡未主动上交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一律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四、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视情况给予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举报电话:110或0350-6022069

定襄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