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年前的北美大湖地区,这里既有浩瀚、碧波荡漾的湖泊,也有肥沃的平原,其中点缀着起伏的丘陵和郁郁葱葱的森林。从17世纪初开始,欧洲两大殖民强国,英国和法国,都不约而同地在北美洲展开了殖民拓荒运动。
和南美洲不同,北美洲起初吸引欧洲殖民者的,是北大西洋丰富的渔业资源,尤其是鳕鱼。用盐腌制的鳕鱼,是当时欧洲人餐桌上的常客和贸易中举足轻重的大宗商品。由于捕捞量不断增多,所以远洋渔民们决定在北美洲纽芬兰地区建立临时加工站,这也构成了两国殖民北美的最初动力。随后,欧洲人又发现,北美洲富产毛皮、木材等物资,并且适宜种植烟草、棉花等欧洲急需的经济作物。同时,英法两国还希望开辟一条全新的西北航路,从北大西洋前往富饶的东南亚,乃至印度的航线,获得那里的香料、橡胶、染料以及金银贵金属等特产,这也促进了英法两国对于北美洲地理的勘测与殖民据点的建立。
其中法国,首先占据了物产丰饶、气候宜人的圣劳伦斯河谷地带,并把这里起名为“新法兰西”;这里东起濒临大西洋的圣劳伦斯湾,西到安大略湖,圣劳伦斯河在这里贯穿加拿大的魁北克与安大略省,是五大湖水系汇入大西洋的通路。同时,英国殖民开拓者,也陆续在北美东海岸建立了一系列殖民定居点,从弗吉尼亚,到马萨诸塞、马里兰等等,后来,它们便成为美国建立最初的十三个州。随着英法两国殖民定居点不断向南,向西拓展,他们终于在五大湖地区狭路相逢。
此时,在五大湖地区,无数印第安人的栖息地星罗棋布,他们同时以狩猎与农耕为生:一边种植玉米、南瓜和豆子,一边在溪流中捕获鲟鱼与河狸,还在草原和森林中猎杀野牛和麋鹿。由于缺乏先进的金属冶炼技术,用花岗岩和辉绿岩制造的石器,依旧是印第安人主要的工具和兵器。
另外,当时印第安人的社会组织状况,依旧处于一个非常原始的状态,所谓的部落和氏族,实际上只有一个虚名,其实内部非常松散,缺乏实际意义上的文化与血缘认同。真正凝聚力强的共同体,实际上是一个个印第安村落,每个村落大约几十人到上百人,村落居民通过联姻关系,和其他村落连接在一起,组成一个所谓的部落。所以,从理论上讲,每一个印第安人,都同时属于自己的父系和母系村落氏族;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印第安人的效忠对象,会因自己的居住地点、婚姻关系和现实中的利益不断变化,部落与氏族内部,经常矛盾重重;而部落的首领酋长,其实权力也非常有限,在对重大事务做出决策时,往往需要得到部落中其他老人和武士的支持。
不过,这种原始而松散的社会生活状态,并不等于和平安宁。17世纪中叶,正当法国殖民者的开拓队伍,从加拿大抵达五大湖中的休伦湖地区时,就震惊地发现,这里刚刚经历过一场残酷的大规模征服战争:来自五大湖地区以西的易洛魁人部落,对栖息在这里的阿尔冈昆人部落,进行了无差别的袭击。易洛魁人发动战争的目的,是为了夺取更多的土地和战利品,以及渔猎资源,尤其是河狸;这种两栖啮齿类动物的毛皮,是当时贸易中的硬通货。所以这场战争,也被称为河狸战争。作为战败者,许多当地阿尔冈昆人部落中的青壮年,沦为了易洛魁人的奴隶,而更多老弱病残在投降后,惨遭屠杀。
出于对宿敌易洛魁人的恐惧,阿尔冈昆人对于最早来到大湖地区的法国殖民者表现出了极大的好奇和友善。一位名叫阿卢埃的法国神父说,他们把枪支,以及斧头小刀等铁器最为礼物送给接待自己的印第安人,在见识了这些新奇装备的强大威力后,印第安人甚至把阿卢埃当做一位来自远方,神通广大的巫师,向他跪拜,祈求阿卢埃施展法术,帮助他们驱逐饥荒,瘟疫和自己的敌人,并保佑土地年年丰收。
虽然在接触之初,由于陌生和警惕,发生过一些双方彼此袭击的暴力事件,但很快,印第安人和欧洲殖民者之间的关系,就因为频繁的贸易而稳定下来。在贸易中,印第安人向欧洲殖民定居者提供食物,包括玉米、浆果、鱼类以及河狸、熊等动物皮毛,换取烈酒、武器、金属工具和纺织品,以及镜子、灯、玻璃器皿。由于玻璃镜子能够倒映出影像,比湖水更加清晰稳定,所以被印第安人当做一种具有神奇魔力的物品。那些因为和欧洲殖民定居点距离太远的印第安部落,会不惜高昂的代价,拜托自己的友邻部落帮自己“代购”,哪怕是已经用旧了的斧头或者金属锅。因为按照北美印第安风俗,类似的罕见珍奇物品,不再被视为简单的工具或者财产,而是会作为特殊的礼物在部落间流通,帮助赠送者获得崇高的地位。
同样,在和印第安人的贸易里,欧洲殖民者也接受了一种独特的商品,串珠带(wampum):这是一种用纱线或者动物皮革,把蚌壳和螺壳亮片编织在一起组成的装饰带,可以戴在手臂、腰间,或者披在肩上,但它最重要的作用是作为流通性的货币和赠礼。
在当时印第安人理念中,他们不像欧洲人那样有“私有”以及商品价值观念,而更倾向于把贸易看做一种体现亲密关系的互惠赠礼,因此希望自己的皮毛等特产,能够从欧洲殖民者那里换来固定数额的商品,而且只能多,不能少,无法接受皮毛价格波动,尤其是供大于求时的价格下跌。一些部落酋长曾经威胁法国总督说,如果自己提供的海狸皮毛没法换来和往日一样多的军火、铁器和烈酒,就证明法国殖民地当局不再尊重自己,破坏了往日的亲密关系,那么他们就要转而和英国人做买卖。
从时间上看,从北美沿海殖民地来到大湖地区的英国人,几乎和法国商人同时抵达。印第安人很快发现,英国人更愿意为自己提供的特产付出高价,回馈的产品也更好,比如英国本土出产的优质羊毛粗呢和产自加勒比海岛屿,用甘蔗酿成的优质朗姆酒。于是,满载着各类货物的印第安人独木舟蜂拥来到了英属殖民地的各个商业城市,比如纽约州的重镇奥尔巴尼等地。根据作者的统计,从1716年到1720年这五年间,只有30条印第安人的独木舟装载着货物来进行贸易;而在此后的五年内,竟然一口气来了323条,足足增长了10倍多。
法国殖民地政府承认,法国从五大湖地区印第安人贸易中获得的盈利,远远比不上法国国王维持殖民地的投入,但是为了维持一种和英国殖民势力旗鼓相当的态势,争取当地印第安人和自己的军事政治联盟,阻止英国殖民势力北上,这种亏本买卖就必须做下去;甚至,各殖民地总督,为了维持贸易集市和殖民定居点的安全,还要经常给印第安各部落酋长送一份价值不菲的礼物。根据法国殖民政府的统计,到了18世纪中期,光是每年送给各部落酋长的礼物开支,就高达6.5万里佛。
英国殖民势力之所以逐渐在北美压倒了法国,是因为它拥有一系列优势,首先是作战实力在欧洲自成一档的英国海军,它能有效削弱,乃至切断法国本土和北美殖民地的贸易和联系,阻止法国从本土或者其他殖民地派兵增援。第二,英国发达的金融业以及工业制造业能够为殖民地提供更多的投资和贸易商品。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形式更为多样灵活。相比法国殖民地单一的王室直辖属性,早期英国殖民地在组织形式上分为三种,分别是特许殖民地、私属殖民地和皇家殖民地。特许殖民地,是由拿到国王特许证的私人商业殖民公司建立的;私属殖民地是由来自英国的个人投资殖民者建立的,而皇家殖民地,则是由直属于英国王室,由王室派出总督进行统治。这种形式多样的殖民地管理经营形式,给了英国殖民者以更多的经营自主权,鼓励了他们的投资与移民积极性。所以,到了18世纪中叶,英属北美殖民地的人口已经超过两百万,是法属殖民地的三十倍之多。
另外,由于英国各殖民地在地理上由南向北分布,跨度极大,所以各殖民地的商业经济形态各不相同,从手工业、畜牧业到粮食与经济作物种植,既保证了有丰富的产品用于贸易交换,也通过多元化经营保证了盈利,这一点,是单纯依靠皮毛贸易的法国殖民地难以比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