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河南省杞县五里河镇岗顶村村民贾素梅的来电反映:今年7月11日20时10分左右,她驾驶的电动车被逆行的王爱国的电车撞翻,造成重伤。
可是,杞县交警大队事故科办案人员李瑞军却不采纳事故现场照片、视频和多人证言,委托的鉴定公司也没有到杞县实地查看受损车辆,就直接认定她承担全部责任,导致她在法庭上败诉。
李瑞军利用手中的权力,颠倒黑白,扭曲事实,“办人情案”,制造“冤案”,真是让人不可思议希望媒体给以监督。
根据贾素梅提供的问题线索,记者深入杞县进行了实地调查。据调查,2024年7月11日20时10分左右,贾素梅驾驶三轮电动车沿106国道西边由北向南行驶至杞县五里河乡张山头村南地时,王爱国从路东突然加速过来,他的车前轮撞住贾素梅的车,将车撞翻。王爱国从路东向路西变逆行是张山头村的姐姐打电话让去她家的,当时没汽车通行提前变道,正好两车相撞,发生事故。当时,贾素梅被车压住,血流不止。事故第一现场,王爱国的电动车头朝北,他没有流血只是有点外伤擦皮。王爱国见贾素梅流血不止、伤情严重,而不是打120让来抢救,而是给儿子和女儿打电话,让快点去交警队找关系。
车祸发生时,有刘玉红、李玉梅、张培俊等人现场目睹。刘玉红等人把贾素梅的车掀起后把她扶起,李玉梅拨打了120。5分钟后,贾素梅的丈夫赵战胜赶到,拨打了110报警。120急救车到后,把贾素梅抬上车,王爱国是自己上的车。贾素梅被120急救车送至杞县人民医院治疗,手术进行了两个多小时。
110报警后,大约40多分钟,一个年轻交警挂着李瑞军执法记录仪,带着几个辅警赶到事故现场。到场协警大声吼叫贾素梅的丈夫快去医院,不让他留在现场。赵战胜拍了现场视频和照片,交警也用高清相机拍了好多张照片。
后到交警队事故科才知道,李瑞军是一个年过半百、即将退休的交警,那天晚上到事故现场的是王东林。出警可以顶替呀,让人费解。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冒名顶替他人上班属于违法行为。
为了证实王爱国的逆行和事故真相,目睹现场的刘玉红、李玉梅、张培俊等人到交警队事故科分别作了笔录。贾素梅的丈夫赵战胜要求县交警部门公平公正公开处理这一交通事故。
李瑞军为了掩人耳目,便找了一家第三方鉴定公司——河北津实司法鉴定中心。李瑞军没有将现场勘验记录和高清照片提供,而是提供了几张模糊不清的照片。据河北津实司法鉴定中心一负责人讲,他们没来杞县对发生事故的两辆电动车进行鉴定,而是根据几张模糊不清的照片出具了一份鉴定书。
在这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李瑞军不调取交通事故发生地点的监控视频,而是调取一个距交通事故发生地点近1000米的监控视频,这个视频显示的是的三轮车是沿106国道自北向南西侧行驶。但是,20多分钟后发生的事故,这绝对不能证明王爱国始终是自北向南靠西侧正常行驶。在事故现场,贾素梅的丈夫赵战胜问王爱国为什么逆行?为了逃避责任,王爱国便撒谎说:“我的车在这儿停着呢”,天黑没开车灯。不管王爱国是同向或是相向而行,均是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
因李瑞军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从中作梗,便颠倒了黑白,扭曲了事实,导致贾素梅在法庭败诉。
一个事实很清楚的交通事故,被李瑞军弄得复杂啦。王爱国的电动三轮车是前轮受损,绝对不可能是贾素梅追他的尾。
希望杞县有关部门对这起交通事故重新调查,重新认定责任,还受害人一个公平,还法律一个公正!
受害人:贾素梅 电话:17337808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