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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冬月的寿宁

仍可见群山万壑,溪流若带

高山深涧,长虹卧波

近年来

宁德市寿宁县人民法院

将生态理念融入司法审判实践

持续推进生态司法保护机制创新

通过抓好审判要务、践行修复性司法

全力扩大公众参与等一系列

彰显绿色导向、追求绿色价值的司法举措

抓紧抓牢河湖林地协同共治

守护山城生态“高颜值”

抓好审判要务 绘好生态司法“实景图”

“我现在十分后悔,

以后一定不会再做这种事!”

日前,寿宁县人民法院

生态女子巡回法庭

将庭审“搬”进竹管垅乡某村

庭审现场,当事人叶某

对其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非法捕获野生动物的行为表示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

法官向现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为旁听村民讲解非法狩猎的

严重危害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以案释法引导群众自觉

加入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行动

取得了“审理一起、教育一片”

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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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森林覆盖率71.1%

拥有58.2万亩的富硒

和68.8万亩富锌土壤资源

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水源涵养区

优越的生态环境

造就了寿宁宜居宜业的特质

成就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世界长寿乡”的美名

为积极回应辖区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寿宁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两山”理念

推进生态司法品牌战略

创新生态女子巡回法庭

通过“行走”的司法

把审判庭搬到老百姓的家门口

把生态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转化绿色价值 绘好绿色发展“远景图”

“我自愿认购碳汇,

将环境修复作为之后生活中的首要大事。”

今年5月

一起污染环境罪案件的被告人

对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供认不讳

并自愿认购碳汇各10吨

用于替代性履行该案生态环境修复义务

该案敲响了寿宁县人民法院

认购碳汇“第一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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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寿宁县人民法院

全力构建多层修复、

立体保护的生态保护模式

确保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

将行为人自愿认购碳汇的行为

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促使责任主体以认购碳汇的方式

修复受损生态

开启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方式

同时

注重将环境修复情况作为

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的参考因素

灵活运用“公开赔礼道歉”

“缴纳修复资金”“补种复绿”等

多元裁判方式

努力实现惩治违法犯罪

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多赢”

厚植绿色理念 绘好法润人心“愿景图”

“走,咱们上法庭去,

今天我就要你赔我的牛!”

这是今年10月寿宁县人民法院

司法情景剧的舞台现场

演员富老汉边说着台词

边拽着王老汉闹上生态女子巡回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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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坚持专业审判的基础上

充分关注司法的民主性

有效发挥环境资源诉讼引导公众

有序参与环境治理的重要作用

寿宁县人民法院结合近年审判案例

自编自导自演《冤家·亲家》等司法情景剧

不仅传递了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也体现了人民法院

司法助力乡村振兴的举措

更体现了人民法院追求

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

此外,还联合检察院、水利局等部门

到省级重要湿地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活动

大力开展环境资源巡回审判

在下党成立“巡回法律服务点”

开设“梦龙书吧”

将法律知识传播到田间地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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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德市寿宁县人民法院 福建法治报

责编:黄慧儿

审核: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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