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南华苑小区自2003年交付之后,一直由物业代收水费,每立方收费4.2元,比市场价格高出1元多,物业称水费高的原因是小区供的是“净化水”,但由于水房一直封闭,业主们都没亲眼见到“净水设备”。今年8月,该小区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原先封闭的水房围挡被打开,业主们却发现自己用了20年的净水设备压根没接管。目前,针对此事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胶州市南华苑小区是该市较早开发的住宅小区,最早交付于2003年,作为当时胶州市的高端社区,业主在购房时合同明确写明小区设置“生活饮用水净化系统”,也因为这个原因小区的水价一直高于市场价格1元多,多年来一直按每立方米4.2元收费,由物业公司收取。虽然也有业主对这一收费标准提出过质疑,但由于为小区供水的水房坐落在一个封闭的区域,业主无法进入,而且大多数业主认为“喝净化水多交钱也在情理之中”,所以多年来零星业主的反映大多不了了之。
2024年8月,南华苑小区纳入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人员拆除了水房外的围挡,业主们得以进入水房,结果水房内的场景让业主们愤怒不已。“里面有一套非常陈旧的净水设备和几个大罐子,设备压根就没有连接,大罐子上也锈迹斑斑,多年来物业一直欺骗我们,我们喝的压根就不是净化水。”业主李先生说,跟随业主们的指引,记者来到南华苑的水房,情况却如业主们描述,水房内不但脏乱不堪,净水设备确实也没有启用。
吃了20年“净化水”,到头来发现净水设备压根没启用,业主们到底被“忽悠”了多长时间呢?物业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净水设备没有接入,但那几个“大罐子”也是有净水功能的,面对记者提出的其它问题,该负责人则称“不了解情况”。随后,记者将南华苑小区供水的情况反映给了胶州市建设局和市场监管局,目前两局已经开始调查了解,结果如何记者将继续跟踪关注。
针对南华苑小区的供水问题,青岛农业大学法学博士贾宝金认为,根据业主搜集到的证据证明净水设备没有提供净水服务,物业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服务欺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业主对物业公司因声称提供净水服务多收的费用,应该返还给业主,并进行三倍赔偿。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刘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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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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