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法官,被告还没有给我钱,你们在微信上调解靠谱吗?”
“刘军(化名)你放心,被告通过微信在调解笔录上签了字,这是有法律效力的。你先不要着急,我问问被告怎么回事。”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徐肖萌通过微信建群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案件发生在2024年4月,原告刘军在被告李健(化名)处租用了一个摊位,并支付了2000元押金。双方约定,前两个月免收租金,若刘军继续租赁,则需缴纳租金;若不愿继续租赁,李健应全额退还押金。然而,两个月后刘军决定不再租赁并搬离摊位,但李健却迟迟未退还押金。无奈之下,刘军将李健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徐肖萌在了解案情后,发现该案案情简单、标的额不大,具备调解的可能性。于是,她通过电话与李健沟通,得知李健目前远在新疆打工,无法到庭应诉,但认可案件事实,只是因手头不宽裕,一时无法全额退还押金。
为方便双方当事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徐肖萌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通过微信组建了调解群,展开线上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被告于今年12月1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退还押金2000元。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见,徐肖萌立即制作调解笔录,并通过微信向其发送,指导其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
“徐法官,被告刚刚把钱转给我了,谢谢你们,让你们费心了!”12月10日下午,徐肖萌的微信上弹出了这条消息,至此,徐肖萌悬着的心才终于落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