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从物理的层面寻求解答,确实,我们不得不回到狭义相对论的怀抱。在物理的领域里,论及速度的极限——光速,这实际上源自狭义相对论的核心观点之一。
略微对相对论有所了解的人会明白,狭义相对论的整个架构建立在两条简明的基本假设之上:一是在任意惯性参考系中,光速保持恒定不变;二是所有惯性参考系中的物理定律表现相同。(虽然表述或许不够学术,但基本含义无误)从这两大前提出发,爱因斯坦通过严密的数学推演,衍生出了诸多震惊世界的结论,其中就包括著名的质能方程 E=mc平方,还有时间膨胀、长度收缩现象,以及运动物体质量大于静止质量等概念,彻底颠覆了传统牛顿力学的认知。
这些物理公式揭示了一个观念,即一物若以逼近光速的速度移动,其质量会趋近于无穷大,而在现实世界中,一个拥有无穷质量的物体是不存在的。这也意味着,任何具有静止质量的物体,其移动速度不可能达到光速。(或者可以这样理解:若要将某物体加速到光速,其质量会无限增大,所需能量也近乎无穷,而你不可能拥有足够的能量来实现这一加速。)
概括地说,真空中的光速是速度的上限,实际上是狭义相对论的直接推论。因此,若要质疑这一结论,实则等同于质问狭义相对论的正确性。鉴于狭义相对论的整个理论体系基于上述两条基本假设,你实际上是在质疑这两条基本假设的正确性。
那么,这两条基本假设为何正确无误?通常,我们倾向于认为这些假设是建立在大量实验和分析基础之上的基本规律。它们就像数学中的公理,无人知晓其为何正确,也难以证明,只能通过实验验证。但我相信,提问者对这种解释并不满意,因此,我尝试用自己的理解来阐释这两条基本假设。
先探讨第二条:所有惯性参考系中的物理定律表现相同。实际上,这一点确实如公理般存在,不可证明,也无须多言,只能默认其正确性(事实上,这条假设也与人类传统的科学认知高度一致)。然而,如果我们基于这条假设,从逻辑上(仅仅是逻辑上,非数学或物理意义上)便能推导出第一条假设:光速在所有惯性参考系中保持不变。或许你会认为这毫无根据,但不妨思考:真空中的光速是如何得出的?答案是通过麦克斯韦方程组(具体推导过程可查阅任何一本电磁学著作),方程指出,真空光速的值由两个基本物理常数所决定。
如果接受第二条基本假设——所有惯性参考系中的物理定律相同,那么理应在所有惯性参考系中,基本物理常数如引力常数G、普朗克常量h、玻尔兹曼常数k等均应保持不变。这样看来,任何惯性参考系中光速恒定不变,也就不言而喻了。
至此分析,光速成为速度的极限似乎合情合理。我们的思路大体是:狭义相对论的两条基本假设正确 → 相对论成立 → 狭义相对论的结论正确 → 光速作为速度极限是狭义相对论的结论,因此它是正确的。
怎么样,是否感到逻辑严谨?
我们还可以从另一角度去理解:根据狭义相对论,若某物体运动速度超过光速,则在某参考系中会破坏因果关系。例如:我开枪射击,靶子上出现弹孔。开枪是“因”,靶上出现孔是“果”。若子弹速度未超过光速,无论你处于哪个惯性参考系,“因”总在“果”之前发生。但若速度超光速,在某一参考系中观察,可能会出现靶上先有弹孔,而后才听到枪声,这明显违背了因果律。这也解释了为何超过光速会“回到过去”,因为“因”与“果”的顺序被颠倒了。为了避免因果律破坏,宇宙只能设定光速为速度的上限。
当然,如果你并不满足于这种非本质性的解释,或许讨论需要上升到哲学层面。为什么是光速?为什么宇宙的速度极限恰好是这个数值?这可能只有造物主才知道。可能整个宇宙只是造物主手中的一台超级计算机,光速可能是由于计算机的运算功率受限,量子效应可能仅仅是由于计算器的分辨率有限。也许在某一天,造物主对这个游戏失去了兴趣,便关掉了这台计算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