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卢成汉
通讯员 邹丽
住10楼及以上的业主,严禁使用瓶装液化气。12月16日,据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综合执法中心消息,一位家住33楼公寓的业主,违规使用瓶装气。执法队员劝导业主停用瓶装气的同时,还对供气站点进行警告。
几天前,东西湖区径河街综合执法中心联合各部门开展高层建筑燃气安全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发现某高层公寓33楼住户使用瓶装燃气,存在火灾危险系数高、空间狭小、通风不畅等安全隐患。
据悉,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2015年5月1日起实施),高层建筑指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瓶装液化石油气火灾危险系数高,一旦泄漏会迅速气化,容易发生严重爆炸事故。由于高层民用建筑不像平房那样容易疏散,且扑救火灾上难度较高,再加上烟害,极易造成惨重的损失和重大伤亡。按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相关规定,“高层民用建筑使用燃气应当采用管道供气方式,不应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径河街综合执法中心执法队员联合民警,在街安办、社区及物业的配合下,进入33楼业主家,告知其这种行为属于在高层建筑里违法用气,详细讲解了危害性,并建议用电做饭,业主表示不会再用瓶装气了。
执法队员向燃气供应站送达告知书
执法队员通过扫码液化气钢瓶上的二维码得知,钢瓶来自武煤百江燃气有限公司的供气点。执法队员起草工作联系函送至辖区各武煤百江燃气供应点,要求加强燃气安全学习,禁止向高层建筑配送瓶装燃气,如再次发现有向高层建筑供瓶装燃气的行为,将依法依规对其行政处罚。
为了让辖区居民燃气安全记心上,时刻绷紧安全弦,该执法中心出动10名队员在辖区工业园区、供应站点、高层住宅、社区宣传栏等重要位置张贴“高层建筑禁气瓶、电梯运瓶很危险”海报150余张,进一步扩大宣传,增强居民安全用气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时刻拧紧“安全阀”、绷紧“安全弦”,筑牢燃气安全防线。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