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是易制毒化工品,属于强酸,有着强烈刺鼻气味,具有较高腐蚀性,看上去无色且透明。而工业盐酸是化工企业的副产品,经过妥善处理可以加工成除垢剂,具有强效清理效果,但若是直接排放就会变成危险废弃物,是环保督察的严厉打击范畴。
11月28日,根据央视网报道,辽宁锦州某处工厂在过去七年间,一共偷排了整整4万多吨工业盐酸。即便被记者当场抓获,企业负责人依然强词夺理的声称:“盐酸都被勾兑加工成除垢剂了。”可放眼整座工厂,压根没有任何除垢剂二次加工的痕迹和设备。
既然如此,这些工业强盐酸究竟被排放在了哪里?国家宣传环保法数十年,私排滥放行为却为何依然屡禁不止?又是否有某些部门监管不力的情况存在呢?
盐酸排污事件
经过民众举报,央视记者来到了凌海市207省道旁的两家指认工厂进行暗访。这两家工厂一个名为“凌海市洪武化工试剂厂”,另一个则未悬挂厂名,但事后经记者调查,名为“文龙除垢化工厂”两家工厂相邻紧挨。
在无人机的航拍下,能清晰观察到有一辆危化运输车正在卸货,司机将罐体的不明液体大量排放至地下储存罐中,一股股浓烈的白烟瞬间升腾起来。同时,一旁的工厂罐车也在进行着同样的操作,这两辆危化车在装卸什么?不明液体又是从何而来?
记者立刻紧跟其中一辆车牌号为蒙D46377的危化运输车一探究竟,运输车一路驶出了凌海市,全程足足有300千米之远,一直到内蒙古市普利泰材料公司才停车进行装货。一天一夜后,运输车再度返程,驶回了凌海化工厂。
记者走上前去,询问危化车主运输的是什么物品。司机回答道:“车辆装载的是盐酸,运回厂内去制作洁厕灵和84消毒液。”按照司机说法,文龙除垢化工厂于2017年开门营业,主营产品就是洁厕灵与除垢剂。
化工厂的负责人名为高洪文,他还一并租借了隔壁洪武化工厂的厂区用于清洁产品的加工生产。期间所运输的液体都是经过二次加工,生产成了生活用品,过程完全合规合法合章。
工业盐酸作为化工企业的副产品,的确可以用于作为清洁产品的原材料。记者经过对两座工厂的实地调查,在厂区内发现了许多工业盐酸的储存罐,里面都满满当当的装着工业盐酸。
之后记者要求查看工厂的盐酸购销合同,负责人向记者提供了三份购销合同,分别是:文龙除垢厂向辽宁华祥公司购置了500吨工业盐酸;从朝阳金达钛业购买了1500吨盐酸;从内蒙古普泰力购买了550工业盐酸。
购销合同看似正常,但其中却充满了严重不合理。首先是价格,整整2550吨工业盐酸,却只卖了2550元,折合下来每吨只需要一元。更为匪夷所思的是,三家出口企业,在向文龙除垢厂销售盐酸的同时,还要给他们巨额运费,分别是12万元、30万元、19.8万元,平均一吨盐酸的运费要高达近300元!
这就有点出乎寻常了,卖家还要向买家倒补贴钱,这其中必然有重大猫腻。对此,上游企业给记者的回答是:盐酸都是工业生产的副产品,这些库储不解决掉,企业就不能再进行后续生产了。我们是靠主产品实现盈利的,不能因为副产品的问题导致亏损停产,所以即便是付出一点成本,只要能解决工业盐酸,也是十分值得的。
上游企业的回答天衣无缝、合情合理,那么问题就抛给了下游买家。过去两年间,文龙除垢厂一共购买了4万多吨盐酸,仅运费就至少赚了几百万元。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除垢厂,真的需要如此庞大规模的工业盐酸充作原材料吗?
答案绝非如此,记者发现,所谓的文龙除垢化工厂,实际上只有一个区区几十平米的生产车间,车间内也仅有寥寥几个工位,新厂区更是没有一台生产设备。这是十分标准的小作坊工厂,完全不具备两年内消化4万吨工业盐酸的能力,既然如此,这些盐酸又究竟流向了哪里?
工厂负责人高洪文解释道:“销售记录被弄丢了,转账记录换手机了,产量根本不知道多少,这一切都无处查询。”
可问题的核心是,这些工业盐酸真的被制作成了生活用品吗?记者进行了细致深入的调查,发现洪武化工厂的附近,有一些工人悄悄部署了多根纤细的管道,之后将罐车的工业盐酸排放到地上的入口中。与此同时,工人又拿出了一根水管,在排放入口处浇了大量的水源以作稀释。整个排放过程持续了5个小时之久,但这个地下入口又通往哪里呢?
答案在农田,洪武化工厂的地下管道直通水沟,水沟的附近就是广阔的农田。在这里,水沟已经被染成了红褐色。后来经过步步调查、层层挖掘,记者发现这些工业盐酸罐车的排放点不止一处,而是在多个区域均有私自排放现象,而管道的终点无一例外都是直通农田。有的农田地面已经泛白、板结,出现了严重的污染反应。
对此,凌海市的相关部门则表示概不知情,甚至在此之前都不知道有洪武化工厂和文龙除垢厂的存在!目前公安、环保已经联合立案调查,对数个排放点进行分别检测。
监管部门的失职
我国早在改开之初,就进行了环境立法,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正式通过了环境保护法,并于1982年在宪法中作出了对国家保护和改善环境的防污染规定。之后的八九十年代,各类海洋、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法相继出台,可见国家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之高。
秉持着“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基本原则,我国近两年也一直在推动环保法的进步。2023年,国家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将污染环境罪的量刑标准从两档法定刑调整为三档。
这意味着我国将贯彻“用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这一基本理念,要对环境污染犯罪形成强大震慑。
但令人遗憾且触目惊心的是,在过去数年间,我国环保排污事件实则一直屡禁不止。
2018年,洞庭湖惊现3万亩四家湖泊,海南非法采砂、丽江高尔夫球场大面积侵占湿地...诸如此类的事件可谓比比皆是。
今年2月,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还就盐湖资源无序开发、草原生态保护、矿山治理等问题,对青海省展开了责任追究。期间一共问责132人,约谈227人次。但这样的处理对全国省份的监管部门起到威慑了吗?
很显然没有,4万吨的工业盐酸排放青绿农田,数亩良田出现板结泛白,长达八年无人问起、无人追查,中国十四亿百姓是无法接受这样的真相的。
生态环保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问题不仅在于非法企业,更存在于监管漏洞。对于监管失职要进行严肃追究,真正做到保护祖国的青山绿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