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工作,但是无法成为村集体成员的朋友们注意了。今天,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来给大家讲一个可能很多人都不太清楚的福利。

一般来说,农村集体的权利往往是由村集体成员来享受的。但是大家知道吗?2025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规定了,非村集体成员在一定条件下也有机会享受部分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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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长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并且实实在在地对集体做出了贡献。那么在经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投票,获得全体成员四分之三以上同意后,便可以享有以下权利:

1.参与分配集体收益

2.享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服务和福利

3.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这条规定给了那些为农村集体付出努力的非村集体成员带来了希望和机会。只要你肯努力,为农村集体做出贡献,即使不是村集体成员,也有可能获得相应的权利和回报。大家觉得这个规定怎么样呢?

法律依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