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德城区某加油站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用燃料行为作出处罚决定。
2024年7月19日,该局对德州市金正加油站(位于黄河涯镇101省道旁)进行了成品油质量快速筛查,筛查结果为十六烷指数项目可疑。
该局现场对油站的1号罐 6 号枪的 0#车用柴油进行了抽样,并送实验室检验。
7月22日,该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并于次日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与检验结果告知书并对油站销售的涉嫌不合格的 0#车用柴油 1号储油罐进行了查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该局将该案移送至德州市公安局。
10月25日,经公安部门调查后认为油站不具备主观明知且涉案金额较小,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将该案移送市场监督管理局管辖。
油站不合格的 0#车用柴油6039升,销售单价5.99元/升,涉案货值金额 36173.61元,无违法所得。
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油站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销售部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用燃料的行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罚款40000元(肆万元整);
2、没收不合格0#车用柴油6039升。
不合格柴油的危害
十六烷指数不合格的主要危害:十六烷值是衡量柴油发火性能的重要指标。值越低,自燃点越高,可能导致发动机工作异常,降低功率;值过高则可能造成燃烧不充分,加剧油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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