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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西部法治报以《神木“宣判+普法”筑牢生态保护屏障》为题,对神木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以“严守耕地红线 护航绿水青山”为主题,在大柳塔镇何家塔村村委会开展普法宣传暨巡回审判活动,宣判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进行了报道。

全文如下:

近日,神木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以“严守耕地红线 护航绿水青山”为主题,在大柳塔镇何家塔村村委会开展普法宣传暨巡回审判活动,宣判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该案中,被告人何某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使用翻斗车在大柳塔镇某村倾倒砂砾石,并在存放砂砾石地段的东侧取土。经鉴定,地表原有植被已完全被破坏,破坏面积达46.09亩,其中林地 42.56亩、未利用地3.53亩。案发后,被告人何某某积极对被破坏的植被进行补植。经林业部门验收,案涉林地植被恢复情况良好。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某违反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占用林地且造成林地毁坏,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以补植林木或以缴纳保证金的方式积极承担修复生态损害的民事责任,结合其他量刑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决定对被告人予以从宽处罚。最终,被告人何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宣判后,被告人何某某表示认罪悔过,服判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神木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与村组干部、林长等进行了座谈交流,法官干警围绕农村环境保护问题开展了普法宣传。同时,法官干警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向村民们介绍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解答了村民们关心的环境问题,引导村民们从自身做起,共同参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行动。为确保案涉林地得到有效保护,承办法官贺小强带领团队成员前往案涉林地进行现场勘查,对于林地修复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对被告人何某某进行了普法再教育,要求其后续加强管护,确保抚育成林。

来源:西部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