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市“2024.11.28”车辆伤害事故的通报
2024年11月28日16时56分左右,高新区逸路安科技总部中心项目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现通报如下:
事故时间:2024年11月28日16时56分左右
事故地点:合肥市
项目名称:逸路安科技总部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新逸路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朱真义
施工单位:安徽法安建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先柱
项目负责人:杨鑫
劳务分包单位:安徽普拉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凌琴
项目负责人:胡张宝
监理单位:安徽建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建萍
项目总监:周维安
请事发地主管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厅《关于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惩戒的通知》(建质函〔2024〕14号)等文件要求,严肃处理事故相关责任企业及人员。
2024年12月2日
(信息来源: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