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省律协刑事专业培训,邀请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高逢法官讲授如何办理刑事案件,题目是《法官视角下的重大刑案办理》。

高法官在讲座临近结束的时候,讲述了几个特别看不惯的刑辩律师。

总结起来,大概是这么几个类型:

一、不负责任的律师

高法官举了个例子——

一个涉及毒品的死刑案件,上诉人被人欺骗后帮人运输毒品7000克,一审判处十五年。

二审时,当事人更换了律师。

庭审时,法官让律师发表质证意见,辩护律师说质证意见同一审;轮到发表辩护意见时,律师再次说同一审意见。

关键一审时,该律师还不是辩护律师。

更关键的是,该案件问题很多:1.运输毒品的事,上诉人是否明知,问题明显;2.上诉人是否存在从犯情节?3.上诉人主观恶性的问题;4.上诉人家庭存在的问题。

这么多的问题,作为客户委托的律师,又有什么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呢?

客户,又为何要委托律师呢?

自己辩护不就行了吗?

甚至,还不如自己辩护!

二、没有分寸的律师

高法官也举了个例子——

故意杀人案件,受害人并无太大过错,辩护律师硬要说受害人存在重大过错——被告人开车撞受害人时,受害人没有躲避,所以有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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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受害人家人不在场,你慷慨激昂的说说也就罢了,关键受害人的父母和弟弟还都在庭审现场。

如果受害人家人不提异议也就罢了,受害人家人已经多次提出异议,甚至都想冲过去打律师,律师还在那里慷慨激昂。

如果法官没有阻止也就罢了,法官已经多次提醒“不要过分刺激受害人的家人,有特别敏感的言语可以写在书面意见,庭后提交给法官,合议庭肯定会认认真真看明白的”,他还在那里继续慷慨、不停激昂。

相信如果不是法官特别负责,极力在维护他的人身安全,这个大状很可能会横尸庭审现场。

如此没有分寸感,真不知道咋活下去的。

如此没有水平,真不知道客户为啥委托他。

如此这样的律师,也难怪法官特别反感。

三、失去控制的律师

高法官最后还说了这么一个律师:

还是故意杀人案。

只不过,被告人是个女的,律师也是女的。

被告人生了女孩,它老公的兄弟家生了个男孩,这本来是个好事,整个大家庭儿女齐全了。

但是,重男轻女旧传统害死人,家里长辈特别疼爱孙子,而不太重视孙女。

于是,被告人恶从胆边生,在家里杀害了孙子,又另外制造案发现场进行抛尸。

简直没有人性。

庭审时,被告人说自己杀害孩子的原因是长辈们长期虐待她,对其家庭暴力。

女律师听说后,立马泣不成声无法控制,关键是一哭起来再也停不下来,不管是庭审质证还是法庭辩论都无法进行,即便在合议庭成员的反复提醒下,她仍然停不下来,最后只能由律师助理发表意见。

这样的感情泛滥,究竟是同情被告人呢?还是坑害了被告人呢?

答案,不言而喻。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