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的逻辑,是想定有一个绝对的“天理”,通过儒家的三纲五常掌控个体乃至整个世界。就其形式而言,则是一门“讲道理”的学问。循此讲道理的朱熹,表面上是通过开培训班、收门徒,讲学辩论,实现其超越凡俗的文化理想。而事实上,从朱熹本人的行事风格看,他更看重的是将理学一套向上传播至朝廷,让自己的理想在现实政治中结出庄严的果实。
因为南宋官场备员多、实缺少,朱熹近50年的仕途生涯里,不少时候都是比较尴尬的等待候补的身份。他19岁就考中进士,但最初的一份实职——去泉州同安县担任相当于副县长的主簿,就让他足足等了5年。没有工资的日子当然不好过,所以他此后一再从备胎的位置跳脱出来,主动要求担任一种有俸无权的闲职——祠禄官,比如差监潭州南岳庙、主管台州崇道观等。
△朱熹像
朱熹一生,有两次短暂的高光时刻。
第一次出现在绍兴末隆兴初。那年他33岁,应宋孝宗求言诏,上密封的奏章给皇上,当年及次年即受多位高级官员的推荐,不久来到首都临安,获得了给皇帝进读的难得机会。但他被授予的职位,先是跟他几乎毫不相关的武学博士,接着才是比较对口的枢密院编修官。但无论前者还是后者,都不是实差,需要等职位有空缺了才能填补。
他的第二次高光时刻,是在孝宗去世宁宗即位时。据说宁宗赵扩还在做嘉王时,就一直听到身边人称赞朱某的学问。所以登基后就下诏命朱熹进京,授予焕章阁待制兼侍讲,封婺源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不过在朝仅40天,朱熹就失宠了,那年他已65岁。
在两次高光时刻中间的数十年间,朱熹对于个人的处境,其实处在一种特别纠结的状态。像淳熙三年(1176)他46岁时,获得了一个担任秘书省秘书郎的职位,但因为此前已经高调地表示不入仕途,只能一再辞任。最后闹得孝宗也不开心,斥之为“虚名之士”,以权发遣南康军事了事。
他在学问上追求逻辑清楚、合乎理学的思辨原则,在为人上追求道德自律的最高境界。但当仕途和职位中的种种现实情境出现时,他变得十分地“拧巴”,在出山和退隐之间反复纠结,加上个人生计的现实情况,最终逼迫自己不得不走到另一条更为艰辛的道路上,并招来了一众“小人”的围攻。当他彻底离开官场以后,他的学问被判为“伪学”;甚至有一个叫余嚞(音同哲)的,竟然上书要求斩了他。朱熹倒很坦然,说:
某又不曾上书自辨,又不曾作诗谤讪,只是与朋友讲习古书,说这道理。更不教做,却做何事?
朱熹真实的颜面和学问,当然有许多的史料可以追踪。但流传至今,最生动因而也最具可读性的应该是他的门生所编的《朱子语类》。在这部分门别类的朱熹语录集里,有两个特征是十分突出的。
其一是书中汇聚了不同学生听同一个问题讲解后记下的不同文本。这样的汇聚,有可以交叉互证朱熹原本学说和讲学实态的独特意义。比如不同的学生问《论语》“五十而知天命”的真实意义,《朱子语类》里就记录了近似但发言情境和角度各有不同的朱熹回复,最有意思的是最后还记了一种十分罕见的朱熹情绪化的回答——
辛问:“‘五十知天命’,何谓天命?”先生不答。又问。先生厉辞曰:“某未到知天命处,如何知得天命!”
讲道理的朱熹原来也会发脾气,而这脾气中其实还有道理,不是很传神吗?
其二是从文本本身看,其中对于道理的反复言说,虽不免啰嗦,却映现出了一个比一般思想史、哲学史叙述更具生动活泼面貌的朱熹。比如他向学生传授如何正确地阅读理解孔孟之书时,对以己意歪曲孔孟的做法提出批评,而用语则颇为诙谐:
孔孟往矣,口不能言。须以此心比孔孟之心,将孔孟心作自己心。要须自家说时,孔孟点头道是,方得。不可谓孔孟不会说话,一向任己见说将去。若如此说孟子时,不成说孟子,只是说“王子”也!又若更不逐事细看,但以一个字包括,此又不可——此名“包子”,又不是孟子也。
应对之中充满了欢乐的气氛,这跟一般认为的道学家讲学非常不同。这样的朱熹有血有肉,也不同于人们刻板印象中迂腐的书呆子。凡此种种,均体现出朱熹是懂道理、讲道理,既能把道理讲清楚,也善于把道理讲活的人。
在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围绕着“理”的讲说与辩难,是公元13世纪以后每个个体人生中一再重复的场景。当尘世间起任何纷争的时候,即使文化程度不高的中国普通百姓,最常见的应对之辞,就是“你要讲道理”;而最具逻辑和道德双重制高点的反问,则是:“你讲不讲道理?”对于极度反人性的败类和恶行,人们直觉的评判是“天理不容”。所谓“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理”在其中,是一个不证自明的公共规则。而所有这些,之所以如此深入人心,如果要追溯,最直接也最显著的源头,就是在南宋福建乡间讲道理,并力争把他的道理向更广大的世界传播的朱熹。
然而令人错愕的是,朱熹以四书为入口,以理为准则,强调格物致知的一套儒学理论,在他身后逐步演变成了一种僵化的禁锢人思想的教条。他通过注释四书所讲出来的道理,在元代以后相当长的历史时间内,变成了全国统一科举考试的标准答案。物极必反,到了现代中国,有一段时期,朱熹及其理学和道学,被判为“以理杀人”“假道学”,被人唾弃。“存天理,灭人欲”那样的说法,虽然有后来的研究者说明,在朱熹原本的语境里是对南宋时期士大夫贪欲无限的警告,但终因其过于抽象和绝对的表述,而招致普遍的误解。
其实如果我们回到朱熹本人,不能不说,他阳光的一面,足以让后来借他的名号僵化地讲道理的三流道学家们无地自容。而剥离程朱理学中与现代社会已明显不相合的纲常教条,又不能不说,朱熹所树立的为人要正、待人要诚、为官不贪、为政以德的理想标杆,至今依然闪耀着理性的光芒。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这是乾道二年(1166),37岁的朱熹读书有感,写下的一首说理诗。说理如此清澈、具象,令人有豁然开朗之感。如果道理都能这样讲,谁会听不懂、不爱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