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明穆宗隆庆三年(公元1569年)的时候,朝廷按例考察京官。最终包括光禄寺少卿尹乐舜在内的二百零五人,分别受到致仕、闲住、降调的处置。然而两位言官:给事中郑大经、御史张瞻跳了出来,弹劾正三品高官、刑部左侍郎洪朝选“不职”,也应该罢免。
洪大人很不服气,立刻上疏自辩。御史郝杰紧接着指责其“考察奏辩”,应该按例发为编民(指编入户籍的平民),最终洪朝选不得不以致仕的方式退出官场。
张居正剧照
言官们为什么咬着洪朝选不放呢?其实道理很简单,洪大人在去年办理辽王朱宪㸅案时坚持己见,认定其并未谋反,忤了内阁大学士张居正的意,故而今年遭到了打击报复。
一个是宗室亲王,一个是当朝大学士,他们之间有什么你死我活的矛盾呢?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位辽王殿下。
春风得意的朱宪㸅
朱宪㸅,生于嘉靖五年(公元1526年),辽庄王朱致格庶长子,嘉靖十四年(1535年)封为句容王,嘉靖十五年(公元1536年)起代替其父行使藩王礼仪。
丁酉,辽王致格奏:“病患风挛,不便行礼。一应庆贺,乞以庶长子句容王宪㸅代行。”许之。—《明世宗实录卷一百九十四》
嘉靖十六年(1537年)五月,朱致格去世,终年四十五岁,谥曰庄。嘉靖十八年(1539年)十二月,朝廷遣使持节册封句容王朱宪㸅为辽王。
明世宗朱厚熜,明代乃至中国历史上有名的道君皇帝,自号“灵霄上清统雷元阳妙一飞玄真君”,其实还有更长的,就不写出来水字数了。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为了拍皇帝马屁,宗室中也突然出现了一大群道教爱好者,而辽王朱宪㸅也是其中之一。嘉靖二十七年(公元1548年)十月,世宗赐辽王道号“清微忠教真人”,又给他金印及道藏经典,一时间圣眷极隆。
嘉靖三十六年(公元1557年)四月,紫禁城发生火灾,三大殿、奉天门(今太和门)、午门等建筑被悉数烧毁,世宗对此大为惊惧。
是日申刻雷雨大作,至戍刻火光骤起。初由奉天殿,延烧华盖、谨身二殿,文、武二楼,左顺、右顺、午门及午门外左、右廊尽毁,至次日辰刻始熄。上大惧。—《明世宗实录卷四百四十六》
辽王闻讯之后表现得极为奉公体国,他先是在十月进献大木七根、白银二千两,作为紫禁城宫殿的修缮费用。十二月的时候,朱宪㸅又以灾荒歉收为由,请求“辞禄一年”,也就是捐献一年的工资。世宗很感动,对其“赐敕褒谕”。
有了皇帝的支持,辽王在封国荆州自然能够横着走。此人生性风流而又文采斐然,所著杂剧《春风十调》、《唾绒》、《误归期》都极为婉丽。不但如此,朱宪㸅还对辽王府进行了扩建,修了大量的亭台楼阁,每天和名士在里面赋诗饮酒。
明钱希言《辽邸记闻》:辽王宫室声伎之乐甲于诸藩,且风流好文,于诸技靡不狎弄。四方之墨卿赋客、博徒酒人,无不集其座上。—《元明事类钞·卷五》
那么问题来了,这么一位风流王爷,又是怎么和内阁大学士张居正结仇的呢?
隔壁家的神童
张居正,湖广荆州卫军籍,生于江陵县,秀才张文明之子。据说在其出生前,曾祖父张诚梦见一只白龟从水中浮起,故而给曾孙起了个乳名:白圭。
作为一个从小就聪颖过人的“神童”,张居正在十二岁的时候就通过了童试,并深得荆州知府李士翱(后官至户部尚书)的器重。次年嘉靖十六年(公元1537年)参加乡试之时,湖广巡抚顾璘为了磨一磨这位小神童的性子,故意没有录取他。
三年后张居正卷土重来,这一次不但顺利通过乡试,顾璘还解下自己的犀带相赠,勉励他以玉带(一品)为追求的目标。
巡抚顾璘奇其文,曰: “国器也。”未几,居正举于乡,璘解犀带以赠,且曰: “君异日当腰玉,犀不足溷子。”—《明史卷二百十三·列传第一百一》
行文至此,可能还是会有人感到奇怪,张居正再出色,和王府之中的朱宪㸅又有什么关系呢?
双方的纽带,主要在张居正的祖父:辽王府护卫张镇身上。辽庄王体弱多病,府中事务以及儿子的培养任务,一直都由辽王妃毛氏负责。史书中对这位毛妃有着极高的评价,称其“沉毅有断,中外肃然,贤声闻天下”。
由于张镇的关系,外加张居正和朱宪㸅年龄相仿(双方相差一岁),所以白圭神童常常被毛氏当作榜样,来教育自己的那位庶子。从前文的叙述来看,朱宪㸅也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只不过主要表现在杂学上面,在嫡母毛氏眼中,自然远不如小小年纪就成为秀才(童生)的张居正。
嘉靖十九年(公元1540年)张居正中举之时,朱宪㸅刚刚袭封辽王不久。据说为了庆祝这桩喜事,张镇被请到辽王府内喝酒,然后就活活地给喝死了。换句话说,张居正的心中就此埋下了对朱宪㸅的仇恨。
大学士张居正家荆州,故与宪㸅有隙。—《明史卷一百十七·列传第五》
诡异的辽王案
辽王殿下可谓成也修道,败也修道。在世宗嘉靖朝有多风光,在新君即位的隆庆朝就有多狼狈。嘉靖四十五年(公元1566年)十二月,世宗朱厚熜驾崩,内阁首辅徐阶自草遗诏,将大位传于当时唯一在世的皇子:裕王朱载坖,即穆宗。
世宗在世之时,穆宗饱受冷遇,因此在他即位之后,先朝宠臣的好日子就算到了头。隆庆元年(1567年)十月,巡按湖广御史陈省弹劾辽王“僣侈乱伦,多杀无辜”等诸多违法之事,穆宗当即革去朱宪㸅的真人道号,并且追夺世宗赐给他的金印。
隆庆二年(公元1568年),辽藩广元王朱宪爀紧接着发难,列举了堂兄朱宪㸅十三条罪名,由巡按御史郜光先转奏给朝廷。穆宗对此非常重视,命刑部左侍郎洪朝选、锦衣卫指挥佥事程尧相前往荆州进行勘问。
洪朝选,福建同安(今厦门)人,嘉靖二十年(公元1541年)进士,与殷迈、何迁、刘起宗并称为“南都四君子”。在看了辽王的十三条罪名之后,洪朝选认为此事大有玄机,因为第一条罪名居然是攻击朱宪㸅的独生子出身不正。
以乐妇之子川儿冒请封名,以乱宗统,因而逼死承差等官,罪一。—《明穆宗实录卷二十五》
广元王朱宪爀,广元康僖王朱致椹嫡长子、辽庄王朱致格之侄。朱宪㸅虽然风流,但却只有朱术玺(即上文中的乐妇之子川儿)这一个儿子。根据宗室管理条例,乐妇所生之子被称为花生子,不能请名请封,也就是没资格上玉牒,更不能袭爵。
分析到这里,辽王案的脉络已经很清晰了。如果朱宪㸅倒台,独生子朱术玺无法袭爵,那么伦序最近的朱宪爀就很有可能进封辽王,他才会跳得这么高。洪朝选不想卷入到宗室内斗之中,所以他推举河南布政司右参议董文采、山东按察司副使吴道直,和自己一同前去办案,毕竟集体负责就是集体不负责。
- 讼冤之纛
就在洪朝选赶路之际,辽王府内突然竖起一面白色大纛,上面绣着四个字: “讼冤之纛”。纛,音[dào],是古代军队里的大旗。故而湖广按察司副使施笃臣认定辽王造反,立刻调遣五百官兵包围王府,拿下了朱宪㸅,并将此事上报钦差洪朝选。
湖广有司官员、辽藩宗室内外配合,很明显背后还有大人物在推动此事。洪大人深感压力巨大,但他回朝之后坚称辽王有罪,但并没有谋反。然而穆宗还是下旨将朱宪㸅革爵废为庶人,发凤阳高墙禁锢,同时将辽国除封。
上曰: “宪㸅僣拟淫虐,罪恶多端。背违祖训,干犯既多。既多官核实参奏,本当尽法。姑革爵禁锢,削除世封。其遣驸马邬景和告太庙,仍以书示各王府知之。拨置群党,俱下御史按问。”—《明穆宗实录卷二十五》
此时的张居正官居礼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他对洪朝选在辽王案中的态度极为不满,所以在次年的京察之中将其赶回老家。而朱宪㸅被押赴凤阳之后,其独生子朱术玺也被一并废黜并安置于武昌,交由楚王约束管理。广元王朱宪爀虽然没能进封辽王,却也得以奉旨管理辽府事宜。
- 惨遭反噬
穆宗驾崩,神宗朱翊钧即位后,张居正成为内阁首辅,以帝师的身份大权独揽。万历十年(公元1582年)六月二十日,太师、太子太师、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张居正病逝,享年58岁,赐上柱国,谥文忠。
就在同一年,辽王朱宪㸅死于凤阳高墙,前刑部左侍郎洪朝选则死于福州狱中。洪朝选之子洪兢在发现张居正没有得到文官的最高谥号“文正”,且其指定的接班人潘晟迅速被皇帝打倒后,果断地判定朝中风向有变,请兵科给事中孙玮帮自己发声,对当时已经升任左副都御史的劳堪发起弹劾。
癸卯,兵科给事中孙玮劾协理院事左副都御史劳堪倚法作奸,杀人媚势。神人共坟,国法难容。国朝大臣未有无故冤死狱中者。原任刑部侍郎洪朝选以勘辽藩事得罪居正。堪希居正意,杀朝选媚之,极其惨酷。至其子洪兢赴阙控诉。堪飞书冯保,廷杖几死。有臣如此,将焉用之?上为罢堪。—《明神宗实录卷一百三十一》
炮轰劳堪,实则矛头直指张居正。而劳堪的罢职,展现了皇帝的倾向。万历十一年(公元1583年)九月,云南道试御史羊可立弹劾张居正强占辽府田地。万历十二年(公元1584年)四月,朱宪㸅的生母、辽庄王次妃王氏上奏,指责张居正“谋陷亲王,强占钦赐祖寝,霸夺产业,势侵金宝”。
神宗趁机大发雷霆,命司礼监太监张诚带队,到荆州准备对张家进行抄家。此事吃相实在难看,左都御史赵锦出面向皇帝求情,认为张居正去世已经两年,就算有赃物也早已转移,何苦还要抄家?但神宗不依不饶,死死咬住辽王一案,一定要严惩张居正。
上曰: “张居正负朕恩眷,蔑法恣情。至侵占王府坟地产业,岂可姑息?尔等大臣何乃輙行申救?”—《明神宗实录卷一百四十八》
由于抄家过程中饿死了张家数十人,神宗略有收手,张居正才免于“斮棺戮尸”的悲惨下场。但他当年构陷辽王,此时遭到的反噬却也极其残酷。
结语:从本文的梳理来看,说朱宪㸅嫉妒张居正的才华,恐怕与事实不符。自嘉靖三十三年(公元1554年)至三十八年(公元1559年)这段时间内,张居正因为政治上不得意,正在老家荆州“告病”。
在清代史学家姚之骃编纂的《元明事类钞》中,称当时的张居正“极为辽王所眷”。但是以张居正“褊衷多忌,小器易盈”的性格,恐怕只会认为朱宪㸅是在趁机对他进行羞辱,梁子就此结下。
到了万历十二年(公元1584年),神宗曾打算将辽藩复国,但却遭到内阁首辅申时行的强烈反对,最终也只能作罢。直到南明弘光帝即位,才追复朱宪㸅名号,补谥曰愍。
大学士申时行等言:“居正罪状已著,法无可加。复爵一议,变皇考明罚饬法之典,开诸藩观望觊觎之端。修废第于民穷财尽之时,复废国于宗多禄少之日,举朝无一人以为宜者。即如勘事诸臣原疏,亦言居正所犯自足丧家,辽庶所犯自足倾国,两事原不相蒙。今既许归葬,又与花生子口粮,给伊母王氏养赡,恩已厚矣。复爵之议,臣等知其不可。”上顾左右曰:“内阁言是。”乃罢复辽议。—《明神宗实录卷一百五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