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丁聘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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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王宠·行书借银券卷

清代的大学者钱大昕有一首诗《题王雅宜借银券》:

草堂赀待王録事,少米惠乞李大夫。

分人以财今已罕,称贷保任古有诸。

诗人多穷乃往例,四壁萧然了无计。

雅宜山色难疗饥,下策区区凭约契。

谁其借者袁与之,白银五十无零奇。

万息二千一岁率,货殖之传宁吾欺?

年月日子纸尾压,岁暮责偿应不乏。

生平耻食豪家鲭,此来却费山人押。

风流寸楮偶流传,笔法圆劲针裹绵。

好事嗟赏归与赵,评估一字直十千。

褚先生客马少游,乞我作诗述其由。

岁将暮矣我亦愁,有台逃责招我不?

这首诗讲了一张借据的故事,我们的讲述就从这张借据开始。

差不多五百年前的 1528 年,有人因为缺钱,向好友借了五十两银子,随手写了一张借据,清楚写明月利、期限等内容:

“ 立票人王履吉,央文寿承作中,借到袁与之白银五十两。 按月起利二分,期至十二月,一并纳还,不致有负。 恐后无凭,书此为证。 嘉靖七年四月 日。 立票人王履吉(押),作中人文寿承(押)。 ”

借据中的立票人王履吉,是明代中叶大名鼎鼎的书法家王宠( 1494-1533 年)。 这位书法家又字履仁,号雅宜山人,吴县(江苏苏州)人,博学多才,工篆刻,善小楷,行草尤为精妙,与祝允明文徵明并称为 “ 吴门三家 ” 。

借据中的证人(作中人)文寿承,即文彭( 1498—1573 年),是明代大书法家文徵明的长子,以篆刻见长,被誉为文人篆刻的开山鼻祖。 借钱给王履吉的放款人袁与之,即袁褒, “ 袁氏六俊 ” 之一。 袁氏六俊者,表邦正、褧尚之、衮补之、褒与之、袠永之、裘绍之也,老五永之和老三补之是其中最杰出者。

这张借据只有纵24.3厘米、横20.3厘米大小,短短68字,并非书法作品,照理说无收藏价值,但因为书写者实在太有名了,被藏家视如拱璧。 晚明以来,达官显贵、学士名流纷纷为其题跋,包括前面提到的钱大昕《题王雅宜借银券》。 清代大书法家王杰(1725—1805年)书写了引首“雅宜手券”四字,遂成为一幅由众多大家共同完成的艺术珍品。

王国维在其笔记中专门记录了他见到这幅手券的感受: “考此卷自明时已为世宝,卷中题跋,明人有归昌世、赵宦光、文柟,国朝有沈德潜、徐良、王际华、孔继涑、周景柱、邵齐然、张埙、王宸、朱筠、邵晋涵等。 题诗,赵嗣万七绝一首,钱大昕、钱载七古各一首,朱筠五古一首,曹文埴七律一首,季学锦五古一首,吴寿昌、宋铣七古各一首,周震荣二绝句,邵晋涵七古一首,皆名人也。 ”其实,在王国维观摩之后,还有晚清的缪荃孙、方药雨等人题跋,前后共48人,最后成为纵28厘米、横281.3厘米的巨幅长卷。

题跋中有诗有文,不少是考证和题咏,基本上勾勒出此借券的流传梗概。 这张借券旧藏顾元方氏,乾隆间归元和马香谷(绍基),题咏最多。 后又被上海著名的收藏家徐渭仁(1788—1855年)所藏。 咸丰三年(1853年),小刀会攻陷上海城,徐渭仁“仓卒不及避”,被禁锢在家,用计将所藏珍品送出城外,只有王宠借券仍留在身边。 咸丰五年(1855年)清兵入城,徐渭仁被通缉,当年四月死于狱中。 徐氏殁后,借券幸存于世,辗转流传至今,1989年在纽约拍卖会出现,被北山堂主人、著名的文物收藏家利荣森(1915—2007年)购得,再转赠香港中文大学博物馆。

这张借据除了书法上的艺术价值以外,还有经济史上的研究价值。 我们看到敦煌契约文书中,主要以实物借贷为主,比如唐代的《卯年悉董萨部落百姓翟米老便麦契》(参见沙知: 《敦煌契约文书辑校》,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 这张借据中,有个名叫翟米老的人向寺院告贷,短短4个月要偿还一倍的麦子,折算年化利率高达300%,而且还有实物抵押、担保人。 这样的高利贷在今天看来不可思议,但在中古时期可能是常态。

敦煌借贷契约主要是实物借据,到了明清,银钱在借贷中就很普遍了。 王宠这张借据就是证明,它规定月息二分,年化利率24%,即便在今天看来也不能算太高。 据此我们可知,明朝中期以后,美洲白银大量流入中国、货币经济发展后给信用市场带来的显著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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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宠苏州石刻像

古代书迹的流传各有传奇,而一张借债凭据却得到藏家追捧,恐怕世上很难找出第二例。 当然,王宠为“吴门三家”之一,其书坛名望是重要因素,但显然不是唯一因素。 收藏家更看重的是书法家的人品。 在明代的书法家中,王宠人品高洁、德艺双馨,受到后世广泛赞扬。 雅宜借券的题跋中,就有不少赞扬王宠的人品,如沈德潜、王世维和周景柱的跋中就专门讲了王宠的为人。 古代文人将借贷称为“鄙事”,原本是不屑一提的,若非王宠其人,恐怕一张借据很难流传五百年。

除了王宠品性高洁,还值得说道的是,雅宜山人和朋友间的友谊。 有人说,袁与之既然是好友,为何还收二分利息? 细心的朋友观摩这张借据,可以看出几个漏洞: 首先,借据系借款人王宠手书,后面有他和证人签字画押,却没有放款人的签字和画押。 其次,借款金额没有大写,容易被篡改。 特别是利率“起利二分”的“二”,极易改成“三”。 再次,到期如果违约,也没有规定。 最后,没有说明借据一式几份,由谁保管或持有。 就凭这几条,很容易作弊。

再者,如果这张借据当事人之间只存在纯粹利益关系,这张借据理应在到期后,由借款人收回并加以销毁,不可能留存至今。 清代著名学者朱筠就有疑问: “噫! 其言然,则此券之灭久矣,安得流传三百余年尚在耶? ”(参见陈烈编: 《小莽苍苍斋藏清代学者法书选集(续)》,文物出版社,1999年)。 因此,清代的书法家、金石学家翁方纲认为,这只是朋友之间救急而已,不可能收取利息。 “焉有缓急相假,而待一人焉为之居间,且仅数月之间,而必鳃鳃论息者哉? ”(参见《经学文献研究集刊(第十三辑)》,上海书店出版社,2015年)。

后人考证,王宠在1510—1531年,进京赶考八次,每次都不第。 嘉靖七年(1528年)是他第七次应试,四月借钱,很可能是为了用作路上盘缠。 可见雅宜山人虽然名重一时,但日常生活并非我们想象的那样体面,正如前面诗中所说“雅宜山色难疗饥”。 而他的好友袁氏六俊,家境就好很多。 袁与之与王履吉年龄相仿,“风流酬酢”,情同手足。 袁与之是一个淡泊名利、轻财好施的人,汪尧峰《袁氏六俊小传》等文献都有记载。

综上分析,有人提出,王宠和朋友间不可能收利息。 清代学者翁方纲就主张这种观点。 实际上王宠究竟如何还贷,我们可能永远无法得知。 仅靠当事人品德,也不能断定袁与之一定没收利息。 然而这一切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书法家的作品留传了下来,不仅让后人得以一饱眼福,也让后人为之不断吟咏、传颂。 人们赞叹王宠的书法,也传颂王宠和好友间的情谊,清代诗人吴寿昌有一首诗《题马香谷所藏王履吉借券手迹》就这样写道:

草堂赀待王録事,少米惠乞李大夫。

雅宜山人品最高,夙尚丘壑怀清操。

陶谢诗格力摹古,钟王墨妙勤挥毫。

尔时吴中盛风雅,从空坛坫来英髦。

袁家伯仲文父子,一门名誉无凡毛。

山人结交殊不俗,往往觞咏称吾曹。

即凭遗券证往迹,姓氏落落参翔翱。

因思山人洁持己,不苟一介防贪饕。

乞米大夫岂得已,与钱司业非滥叨。

相须缓急亦偶尔,约剂贷息心劳劳。

此非财贿屑计较,或惧嫌隙由锥刀。

名流琐事昔争羡,高人绝艺今重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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