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结婚证上的新娘究竟是谁?湖北安陆:查明真相 监督撤销虚假婚姻登记
湖北省安陆市检察院检察官汪琳近日收到了一条特别的微信:“汪检察官,我与小芳(化名)领了结婚证,准备下个月举办婚礼……”发来信息的是一起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的当事人张某。在安陆市检察院的依法监督下,张某终于摆脱了困扰他22年的虚假婚姻登记。
撤销虚假婚姻登记遇阻
2001年,张某经人介绍与小美(化名)相识。不久,张某的家人就为他们在村里办了喜宴。可谁知,二人同居生活不到一年,小美便不辞而别,自此音讯全无。
2023年10月,已经47岁的张某遇到与他情投意合的小芳。当两人来到安陆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张某早已与小丽(化名)登记结婚,不能再申请结婚登记。
“我压根不认识叫小丽的人,也从没和她到安陆市民政局办理过结婚登记。”莫名其妙“被结婚”的张某请求民政局依法撤销该结婚登记。但因张某的情形不符合“因胁迫结婚的、患有重大疾病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告知的”两种法定可撤销婚姻登记情形,安陆市民政局无权主动予以撤销。
今年5月,张某将安陆市民政局告上法庭。法院认为,该案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多年,应裁定驳回张某的起诉。为及时化解行政争议,法院将该线索同步至安陆市检察院。
共促行政争议化解
随后,安陆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联合承办法官,对小丽的身份信息进行了全面核实。办案人员经过核查发现,安陆市民政局办理的结婚登记档案中结婚登记人的身份信息为张某与小丽,但结婚证照片中的女方实为小美。那么,小丽又是谁呢?
检察官经进一步调查了解到,当年,小美与张某相识时,并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张某的奶奶为了早点抱上重孙子,在二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虚构了一个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小丽,并托关系在婚姻登记所为二人领了结婚证。如今小美早已与他人结婚生子,张某与小丽的虚假婚姻登记又该何去何从?
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以公开促公正,安陆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及安陆市法院法官、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协同化解矛盾。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出示了调取到的相关证据、听取了各方意见,并进行了现场释法说理。听证员经讨论后一致同意检察院的意见:建议民政部门及时撤销虚假婚姻登记。
解开虚假婚姻登记“死结”
安陆市检察院认为,民政部门在办理婚姻登记时未尽到审慎审查义务,是导致案涉婚姻登记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重要原因,该起婚姻登记依法应予撤销。随后,该院向该市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撤销虚假婚姻登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在今后办理婚姻登记工作中严格规范履职,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安陆市民政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结合公开听证会的意见,及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于9月2日作出撤销案涉虚假婚姻登记的决定。至此,这桩通过弄虚作假方式骗取的婚姻终于解除了,困扰张某的烦心事也得到了圆满解决。
在收到安陆市民政局出具的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后,张某向安陆市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并很快和小芳领取了结婚证。
“检察机关在两个月的时间内成功解开了22年的虚假婚姻登记‘死结’,我为心系百姓的检察官点个赞!”湖北省人大代表姚志武如是说。(蒋长顺 安剑 金霞)
(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