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同向同行,凝聚育人合力。这项工作正在全国各地开展起来。怎么建设“教联体”?怎么建好“教联体”?“教联体”三个字的核心是“教”,建设“教联体”要紧紧围绕“教”字做文章。
“教联体”不是家庭、学校和社会的简单联合,它是基于为儿童青少年创造更美好的教育环境和条件而建立的协同育人联合体,是一个以教育为核心、以立德树人为目标的有机整体,也是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的载体。
“教”意味着“教联体”必须坚守教育初心:育人为本。立德树人是根本任务,共同塑造良好的立德树人全社会大环境、培养更加优秀的一代新人是“教联体”存在和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决策和判断“教联体”工作的标准是是否有利于儿童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成长。“教联体”倡导的“协同”本身不是目的,学生的发展才是目的。对学校和教育战线而言,一线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学校管理者、高校和科研院所研究者等,都应该重视“教联体”对学生成长的重要价值,积极参与到“教联体”中来。家庭和社会要通过参加“教联体”来支持教育、支持学校、支持教师、帮助学生。
“教”意味着要提升家校社各方的教育观念,在尊重教育规律、尊重儿童青少年成长规律的前提下规划“教联体”的工作。教育是有自身发展规律的,要按照教育规律规划教育事业发展,按照教育成效考核学校和教师、评价“教联体”建设情况。家校社各方必须在尊重教育规律上达成一致,才有可能取得行动的一致。比如,有的地方学校在推行小学“零起点教学”、幼儿园在反对“小学化”,家长却在让孩子提前学、超前学,社会上在容许各种早培早教机构教幼儿识字、算术,让孩子提前“抢跑”引发的“剧场效应”屡屡不绝;中小学在注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部分家长还在坚持唯分数;学生在学校参加劳动课培养劳动习惯和能力,回到家却“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上述种种现象,正是因为家校社没有在教育观念上达成一致,“教联体”的出现应该有助于解决这一问题。
“教”意味着“教联体”在参与和支持学校发展中要尊重学校办学规律,尊重学校办学特色。学校是有自身发展规律的,每所学校又有自己独特的历史和文化,家庭、社会要理解、尊重、支持学校自主办学,支持学校正当办学行为,支持学校教育更加丰富多彩、更加生动活泼。同时,要为学校“减负”“减压”,把不属于学校的事务和责任剥离出去。比如在安全问题上,学校担不起无限责任,应该有更科学、更有实操性的保障和解决机制;比如,一些社会活动或庆典,要尽量减少对学校正常办学秩序的干扰。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对学校的包容和理解度有很大提高,这对“教联体”工作的推进是有利的。
“教联体”的核心是“教”,它不仅是适应现实需求、面向未来呼唤而开辟的更加灵活、开放、立体、丰富的教育模式,更是一种教育哲学。它把“不教之教”与“有形之教”结合起来,把人生“第一所学校”的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要求我们重新审视和定义教育的目的和方法,要求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意识到自己肩负的“教”的责任,共同参与到育人的过程中。
我们强调“教联体”的核心在“教”,是因为只有家校社在教育观念上达成了一致,在教育行动上形成了联动和协同,“教联体”的工作才可能真正产生实效。
(作者系本报编审)
《中国教育报》2024年11月17日 第03版
作者:刘华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