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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松溪法院在办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探索适用“以保代执”模式,首次运用民事保全财产执前扣划,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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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与松溪某环境科技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至法院。诉讼阶段,陈某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依法冻结该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在承办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承诺愿意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表示其保全账户资金足以履行债务,希望法院能直接扣划该资金用于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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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债务能得到及时履行,承办法官积极与执行部门沟通协调,共同研判潜在风险、梳理法院审查要点、理顺审执衔接流程等,确保执保扣划安全、审执衔接顺畅。做好一系列准备工作后,承办法官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引导陈某申请保全案款扣划,并依申请作出扣划裁定,移交执行局采取扣划措施,及时将案款发放陈某账户。

松溪法院首次以民事保全财产进行执前扣划,改变了过去即使足额保全债务人银行存款,也需先申请执行再通过执行程序扣划的传统,大大缩短了案款支付周期,让胜诉当事人在诉讼阶段即兑现胜诉权益避免诉累,又使债务人免于执行程序产生的执行费用及不良影响,实现双赢。下一步,松溪法院将持续优化立审执协调配合,提升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效能,努力为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便利、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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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陈青青、陈赛

编辑:叶美君

核稿:吴珊珊

审批:叶李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