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以案释法
普法宣讲“典”亮乡村
近日,启东法院和合法庭
来到东海镇某村村委会
通过“巡回审判+民法典宣讲”的方式
公开审理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部分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参与旁听
巡回审判,来到群众身边
原告黄某与被告朱某某、瞿某某系同村村民,瞿某某系朱某某女婿。黄某在朱某某的宅前有一块面积约0.9亩的承包地,该承包地与相邻承包地之间有一条宽1.2米左右的南北走向生产小道。2021年,被告瞿某某为了进出方便,在未与黄某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将原1.2米左右宽的生产小路修建成3.4米宽的水泥路。黄某知晓后多次与其交涉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拆除水泥路面并恢复土地耕种。
考虑到该案较为典型,同时涉及到承包地边界勘察与通行权合理行使的问题,承办法官王同武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进行案件审理。庭审中,王同武充分听取双方诉辩意见,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整个庭审过程秩序井然、气氛庄严。
审理过程中,王同武前往现场进行了勘测,并邀请村干部等参与调解,取得了初步成效。
民法典宣讲,法“润”群众心田
庭审结束后,和合法庭法官助理吴友志围绕群众关心的土地权属争议、相邻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等问题向现场村民及村干部进行普法宣讲,引导村民们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吴友志还以安徽桐城“六尺巷”的故事为例,倡导邻里互谅互爱。
此次“巡回审判+法治宣讲”,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放在离群众最近的地方来解决,为村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社会效果。下一步,启东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利、更有温度的司法服务。
▌文字:和合法庭
▌责编:综合办公室 徐越
▌审核:陈南松
▌终审:周喜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