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公布对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通农﹝农药﹞罚﹝2024﹞71号)。决定书显示,当事人存在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农药的违法行为。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对其罚款926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9800元;没收25%甲霜灵农药0.57吨。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5月16日,法定代表人庆九,注册资本3025.84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农药、化工产品生产等。该公司由朱怡新等54个自然人、朱文新、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顾树基、俞建平、胡卫平、刘夕汉、央企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孙公司中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街道光明村社区居委会全资控股公司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实业公司(已于2020年6月16日被吊销)分别持股21.0093%、16.6149%、16.4556%、14.6097%、9.8687%、9.8687%、6.4311%、3.4376%、1.7045%,实际控制人(关键决策人员)为庆九。
△ 股东持股穿透图谱。图源:天眼查
来源:江海通报App(通报号“通报发布”综合自信用南通、天眼查)
责编:通小宝
校对:东方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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