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四川法治报刊文《宜宾:“司法+行政” 守护群众“看病钱”》,宣传报道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宜宾市医疗保障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宜宾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协作衔接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
全文如下:
近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宜宾市医疗保障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宜宾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协作衔接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双方建立联合协调小组,具体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协作衔接机制的对接、协调事宜,并就违规报销线索移送方式、追偿程序对接途径等医保基金监管协作方面的问题进行详细规定,促进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有效衔接。
据了解,宜宾法院在审理的部分民事案件中发现,一些当事人采用违规报销医疗费的方式将应由侵权人承担的医疗费部分,向医保机构申领。
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有效衔接,强化医保基金监管,2024年8月29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发送了《关于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的司法建议》,提出强化基金监管、健全协作机制、强化依法行权等建议,并与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召开了医保基金监管协作衔接机制座谈会。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已向医保局移送违规报销医保基金线索14件,责令相关人员退还或由医保机构直接追回医保基金共计186158.08元。
来源:四川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