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东北,盘踞着各种势力。作为老工业区,东北地区逐渐从国家的工业前沿落后到经济滞胀的省份。
大环境的变化,不是谁想改变就能改变的。尤其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城市待业青年以及各种各样的农村劳动力,在求生本能的驱使下开始自救。
正是这样的环境,使得当时的东北地区鱼龙混杂。
在缺少经济来源的社会,人们开始以自己的方式组成团伙,在社会上争夺为数不多的社会资源。
而有部分人,凭借背景关系,以及亡命徒的凶横,竟然也能在这样一个经济倒退的时代,实现“暴富”的美梦。
而这些具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体的发展,只能是让原本就处于衰退期的老工业基地的老百姓们更加雪上加霜。
然而,黑社会团伙的出现并不是凭空的,其背后往往伴随着深度的腐败问题。
黑老大被捕的背后,是震惊国内的“贪腐案”
时间来到2003年的12月18日。
这天是曾经的东北江湖“一哥”刘涌的案子再次开庭审理的时间。
为什么是再次开庭,因为刘涌的案子此前已经经过了两次审理,并且得到了两个不同的审判结果。
第一次是在2002年的4月17日,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涌做出了一审判决,鉴于刘涌所犯的事情,被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有意思的是,刘涌的犯罪事实清楚、情节恶劣,在刘涌案中只是从犯的宋建飞都被判了死刑,而刘涌却愣是所谓的“刀下留人”被改判了死缓。
显然,刘涌的改判是人不想让刘涌死,而能够影响判决的,当然不会是小人物。
因为所谓的“刘涌案”并不是一个孤立的案件,在“刘涌案”的背后所套着的乃是“慕马案”。
猖獗一时的黑老大刘涌
在网上,随便搜索就能找到很多文章描述当年刘涌在混迹黑道的时候是如何的心狠手辣,势力滔天。
无论是枪击民警还是掌掴刘德华,又或是刘涌能够成为沈阳市的人大代表。
其实诸如此类的问题,都很好解释,那就是在刘涌案的背后,是一把权势滔天的保护伞,是沈阳在反腐败斗争中,尚未见到黎明前那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
不少人将刘涌的保护伞说成是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刘实,以及帮助其上位成为人大代表的和平区劳动局副局长高明贤、局长凌德秀。
可仔细想一想,就能发现问题不对。即便刘实是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也不可能保证刘涌能够在这么多年的时间里面不出问题。
在刘涌最为张狂的时候,甚至还放言:“晚上一个电话,我就可以让某某领导到家里来,在沈阳没有办不成的事儿!”
可见刘涌案件背后的势力绝不仅仅只是上述三人这么简单,其背后罗织起来的权力网大得惊人,刘涌才会在如此多年的时间里一直逍遥法外。
当年刘涌之所以被盯上,除了主要被富有正义感的人民警察杨加林盯上了之外,更主要的原因在于一场反腐风暴即将在沈阳打响。
“慕马案”
根据现有的公开资料,当年“慕马案”的由头,源自于1999年初,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向东、沈阳市财政局局长李经芳和沈阳市建委主任宁先杰三人到澳门赌钱,因为出手阔绰被国家某部门的执行任务的工作人员发现,于是便将三人在澳门豪赌的关报告送到了北京。
紧接着就是1999年7月2日下午,中纪委专案组人员赶到沈阳,对马向东、李经芳、宁先杰三人实行“双规”。
随后就是围绕马向东三人的案件调查与侦破。
其中在调查马向东的问题的时候,其妻子章亚非就为马向东的事情到处找关系,不断地阻挠办案,为案件的侦办制造了非常大的阻力。
可章亚非越是这样,越是让中纪委的办案人员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当时为了排除章亚非对于案件的阻挠,中纪委的专案组人员对章亚飞做了“双规”,并将两人进行了异地关押审理。
在审讯章亚飞的时候,办案人员从章亚飞那里搜查到了一本日记。
这本日记中记录着在其为丈夫找关系的过程中都找过什么人,从什么人那里得到过关于马向东案的信息,又有谁帮助过自己。
2000年4月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实在北京参加检察长会议的时候,被以“泄露国家机密罪”被正式逮捕。
而刘实的被捕,说明这张罗织在沈阳这座城市上空的权力网,已经出现了一个很大的缺口,顺着这个缺口往下查必定势如破竹。
刘实是“慕马案”中第一个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人,沿着刘实这条线,最先被查办出来的就是刘涌案。
相比较于侦办“慕马案”中的这些高管,警方在调查刘涌案的时候显然就要简单一些。
毕竟在失去了刘实这个保护伞之后,刘涌的案件并不难查。
很多都是发生在90年代期间的恶性案件,随便都能找到能够为案件侦破提供线索的人。
刘实一倒,那些早就对刘涌不满的群众自然一个接一个地参与到了检举揭发刘涌的队伍中来。
就在刘实被查之后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刘涌这位在沈阳道上叱咤风云的黑社会大佬也在沈阳被捕。
刘涌被捕,成为了“慕马案”的突破口
通过对刘涌的审查,办案人员逐渐掌握了刘涌在沈阳的关系网。
首先第一个被刘涌捅出来的,就是原沈阳市政协副主席焦玫瑰。
而在侦办焦玫瑰的案件过程中,办案人员查到了焦玫瑰的“小金库”,并由此又查到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梁福全、院长贾永祥二人。
自此,已经可以确定发生在沈阳的贪腐、黑社会团伙案件并不孤立,而是涉及诸多政府官员的窝案。
而后,根据梁福全所交代的犯罪事实,中纪委顺藤摸瓜,查出了刘涌是如何通过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实和和平区劳动局副局长高明贤、局长凌德秀之间的关系当上沈阳市人大代表的全部细节。
而最让办案人员震惊的是在梁福全所交代的涉案高官中还包括沈阳市市委原副书记、市长慕绥新。
2001年3月22日,经中央批准,专案组开始对慕绥新立案调查,而从慕绥新这里被牵出的又有一大批高官,其中包括沈阳市烟草专卖局局长周伟、沈阳市客运集团总经理夏任凡和辽宁高明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刘宝印等人。
案子查到这里,当地的人们才明白,原来为祸一方多年的刘涌也不过是当地贪腐势力庇护下的一枚棋子而已。
但由于案件错综复杂,涉案人员众多,所以很多细节直到庭审结束都未能落实。
“慕马案”的总涉案人员达100多人,其中副省级1人,副市级4人,仅党政“一把手”就有17人。
而有意思的是,刘涌乃是“慕马案”中唯一一个不是政府官员的犯罪嫌疑人。
但刘涌对于沈阳当地造成的伤害却又是所有犯案人中最为严重的。
经查,刘涌名下资产达到了7亿。
与这7个亿相比,那些牵扯其中的官员们被查出的涉案金额根本不值得一提。
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刘涌是否有帮人保管涉案资产,定罪的嫌疑。
当然以上都只是猜测,毕竟能够将这起涉及沈阳政府诸多官员的窝案查处就已经是一桩大好事了。
正所谓“除恶务尽”,在“慕马案”中是否还有漏网之鱼我们不得而知,但以我们国家近些年来扫黑除恶、反腐倡廉的决心来看,如果有,不管对方隐藏得再深,也迟早会被查出来。
两次改判
有意思的是,在刘涌一审被判处死刑之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03年8月15日的复审中居然对其进行了改判,改判为死缓,缓期两年执行。
至于为什么缓刑众说纷纭,是还有背后的涉案高官在力保刘涌,还是由于刘涌哪里还能查到些线索所以才放了个死缓的口子,这就不得而知了,这两种说法从逻辑上都成立。
不过,改判刘涌为死缓却引起了沈阳地区不少人的议论。
最终在2003年12月18日再次开庭。这一次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在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前往法院的时候,狱警们发现刘涌的脚上已经被沉重的铁镣给磨破了,于是好心地给刘涌递上了一张创可贴。
心如死灰的刘涌在经历了两次庭审之后,看到狱警递来的创可贴,只是淡淡地说道:“不就剩三天了吗?”。
或许对于这时候的刘涌,审判结果如何都已经不再重要。
在沈阳混迹了半辈子,这时候的刘涌才明白,无论自己多么凶横,最终也难逃法律的制裁;无论曾经多么风光无限,最终也只能是枷锁傍身,等待着死亡的到来。
12月22日法庭正式宣判的日子,刘涌被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上午10时许法院作出了宣判,一个小时后刘涌被押赴刑场,执行注射死刑。
自此,刘涌走完了自己罪恶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