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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在留言中反映“我在2009年购买了的房子,合同上写着2012年交房,现在已经过去十几年了,开发商已经跑路。这个小区位于晋源区晋阳湖西岸,后来政府说晋阳湖嘉园小区列入133工程,现在回复说又列入晋阳湖二期湿地公园,要给购房户退款,我想求助政府,求助领导,这个退款到底多会能退啊?有没有具体时间?”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反映小区为小产权房,建设过程中未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手续,开发商也未取得任何商品房开发、销售的资质,因手续不全被叫停,后该地块被划分为晋阳湖公园二期,因疫情原因一直未动工,关于五小区问题,待晋阳湖二期开工建设后将逐步进行处理,关于您要求退还房款问题,建议您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太原市晋源区金胜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