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蚌埠披露行政处罚信息,蚌埠市禹会区长青乡卫生院、蚌埠市老年康复医院因违规分别被罚1.2万,1.8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禹市监处罚﹝2024﹞202号、蚌卫医罚﹝2024﹞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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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市监处罚﹝2024﹞202号信息显示,蚌埠市禹会区长青乡卫生院使用过期药品、过期医疗器械被处罚款1.2万,没收过期的6片枸地氯雷他定片、5支盐酸苯海拉明注射液、5支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稀释剂、1瓶口服Ⅰ型Ⅲ型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没收过期的100片无菌创可贴、2个一次性使用口咽通气道、2个氧气面罩、3个一次性使用吸痰管、10个一次性无菌加强型气管插管、1个一次性无菌注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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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卫医罚﹝2024﹞32号信息显示,蚌埠市老年康复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其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应于处罚,建议立案调查被罚款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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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