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小吏刚从事人事工作时,给分管领导汇报人事工作,随口问了分管领导市委组织部是什么行政规格?他们的副部长感觉高高在上,是不是比一般市直单位的局长都高一级啊?分管领导也是首次分管人事工作,当时回复说:市委组织部是副厅级单位,比市直单位高一级。
随着对人事工作的深入了解,并且在各类会议介绍中看到组织部的副部长只是副处级干部,并不是正处级领导,开始对人事工作进行了详细的深入学习。
其实,体制内很多人就像小吏的分管领导一样,想当然地把单位主要领导的个人级别认为是单位的三定级别。除了市委组织部以外,还有市委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市公安局,包括市总工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等等,这些单位的主要领导基本都是副厅级干部,便认为这些单位的行政规格就是副厅级。
其实,这都是错误的判定。对一个行政单位规格的判定,决不能只看主要领导个人的行政级别,很容易发生误判。想要真实准确的了解一个单位的行政规格,更多的还是要看其全部副职的行政职务和级别。
如果一个单位的副职行政级别,都比单位主要领导的级别低一级,那么可以判定单位主要领导的行政级别就是单位的行政规格;反之,如果一个单位的副职行政级别,有的比单位主要领导低一级,有的比单位主要领导低两级,那么很明显单位主要领导的行政级别肯定不是单位的三定规格,而应该比主要领导低一个层级。换句话说,单位主要领导属于高配。
比如以市公安局为例,市公安局局长一般由副市长兼任,属于妥妥的副厅级干部。而市公安局副局长的行政级别有的是正处,有的是副处。通常情况,市公安局会设置一名常务副局长,级别正处,主持公安局日常工作,其他副局长均为副处级,分工负责工作。
而且公安局内设的各个机构,大多数级别都是正科级,所以市公安局行政规格就是正处,不是副厅。只是因为工作需要,局长高配了副厅而已。
再以常委部门为例,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等部门,其正职都是常委,级别比同级部门正职高出一级。比如普通地级市的市委组成部门,其正职均为副厅级别,如果常委部门的三定规格是副厅级,那么其副职理应都是正处级,内设机构设置上理应都是副处级,但事实上,这些常委部门除了常务副职是正处级,其他副职多数都是副处级,少部分正处级,且内设科室都是正科级。
所以,可以判断出这些常委部门和其他市直单位一样,都是正处级别。因为只有正处级单位,其副职才会清一色的副处配置。
出现高配情况的还有法院和检察院,不过两院院长的级别是法定的,与同级四大班子副职平级,实际上两院的机构规格与统计部门是一样的。这一点从其副职的配备就可以看出,也都设有常务副职,高出其他副职一级。
另外还有党校,市县两级党校校长多由同级组织部长兼任,设置一名常务副校长统揽工作,其他副校长要比常务副校长低一级。各级工会也是如此,通常由同级人大副主任兼任工会主席,另设一名党组书记、副主席主持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