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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校园欺凌

共建文明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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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对校园欺凌的认知水平和防范能力,持续深化校园安全法治教育,近日,古冶法院法官王胡一作为法治副校长来到唐山市第十九中学,为九年级全体师生讲授法治课。

授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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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校园欺凌?”法官以问题为切入点,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介绍了校园欺凌的定义、校园欺凌行为可能触犯的法律、怎样预防校园欺凌和遇到校园欺凌应当怎么办等内容;同时,法官依据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刑法中关于未成年人保护以及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的相关法律条文,详细解读上述情形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及有可能受到的行政或刑事处罚。法官表示,校园欺凌不仅对受害者造成身心伤害,也对整个校园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够对校园欺凌形成正确的认识,知晓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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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古冶法院将继续加强法校合作,做深做实法治副校长工作,通过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让法治之光撒遍学校每一个角落。

来源:古冶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