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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柳北区人民法院民一庭覃思斯法官作为柳州市第十五中学法治副校长,给该校师生带来一堂以“拒绝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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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上,覃法官根据青少年学生的年龄、生理和心理特点,以生动并贴近生活的案例作为开场,介绍了校园欺凌的特征、校园欺凌的发生原因、校园欺凌的危害等,帮助同学们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不做校园欺凌的施暴者、旁观者、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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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预防校园欺凌和遇到暴力时,法官建议一是预防为主。与同学友好相处,同时在学校里不要随身携带大量贵重物品,避免自己成为施暴者的目标。二是要有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在人身和财产受到双重危险时,要有方法和策略,应以人身安全为重,在力量悬殊的情况下,切记不能蛮干,避免受到伤害。三是见义勇为、见义智为、见义巧为。发现他人遭遇紧急情况时,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向家长、老师或警察求助,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最有效的救助措施。

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一项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事业,今后,柳北法院将持之以恒推进“法治进校园”工作,进一步帮助学生树立起自我保护意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起法治防线。

(梁柳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