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莆田市警方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在市区东园路部分路段实施车辆限制通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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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警方介绍,限行车辆为悬挂原莆田市电动车协会自制会员识别牌的电动车;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电动车;最高设计时速、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主要技术性能参数不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要求的“超标电动车”。

限行区域为东园路延寿中街至荔城中大道路段(含该限行区域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限行时间自2024年10月15日起,全天24小时限制通行。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抵制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对逃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执法检查、阻碍执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莆田晚报 记者 许秋洪

责编:许伯英

编审:林双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