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10月8日,江苏高院发布《江苏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白皮书(2019—2023)》。五年来江苏法院一审涉外商事案件调解、撤诉比例为42.1%,总体较高。2019年至2023年,江苏法院受理的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标的额总和超过600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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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19年至2023年,江苏法院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7223件,其中,受理涉外商事案件3215件,涉港澳台商事案件4008件;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6769件。五年来,江苏法院受理的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数较为平稳且呈总体上升趋势,商事交易的主要类型在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中均有体现。这反映出江苏跨境商事交易秩序较为稳定,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司法需求日趋多元。此外,江苏法院还审结涉外商投资企业纠纷6827件,仲裁司法审查案件9422件,办结司法协助案件3130件。

2019年至2023年,江苏法院受理的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标的额总和超过600亿元人民币。其中,标的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案件共计2392件,共占比33.1%,标的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案件128件,标的额最高达到26亿元人民币,大标的额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较多,反映出江苏对外经济交往的资金规模较大、交易模式复杂。

2019年至2023年,江苏法院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结案方式虽仍以判决为主,但是多元化趋势明显。具体而言,以判决方式结案2659件,占比48.1%;以调解方式结案988件,占比17.8%;以撤诉方式结案1343件,占比24.3%;其他方式结案542件,占比9.8%。五年来江苏法院一审涉外商事案件调解、撤诉比例为42.1%,总体较高,反映出江苏法院大力推动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着力运用“东方经验”化解涉外商事纠纷。

2019年至2023年,江苏法院分别受理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港澳台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40件、27件、42件、47件、73件;分别受理协助外国、港澳台法院送达和调查取证案件347件、328件、361件、295件、470件;分别受理委托外国、港澳台法院送达和调查取证案件353件、368件、338件、340件、256件。司法协助需求较大,且呈总体上升趋势,体现出江苏法院始终以开放合作的态度推进涉外审判工作,坚持以交流促发展、以合作求共赢,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诉讼权益。

2019年至2023年,江苏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中查明和适用域外法、适用国际条约的案件数量分别为1件、5件、13件、14件、15件,适用域外法、国际条约的案件数量持续增多,表明江苏法院不断健全域外法查明机制,有效拓宽域外法查明渠道,涉外审判人员查明和适用域外法的能力水平持续提升,有力保障中外当事人选择适用法律的权利。

2019年至2023年,江苏法院受理的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涉及案由涵盖了跨境贸易、投资、金融、基建、服务等众多行业领域,延伸至社会经济的诸多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随着江苏推动形成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开放领域不断扩大、开放结构持续优化、开放质量不断提高。另一方面,江苏法院受理的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中,跨境电商、海外仓、金融衍生产品投资、国际银团贷款、备用信用证等新类型案件增多。

(法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