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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电信诈骗犯罪已经成为威胁人民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大公害,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此,为提升群众拒骗、防骗、识骗意识,维护群众的财产安全,库伦旗公安局以受理的真实案例为警示,特推出了电信诈骗案件预警系列,提高群众的防骗能力。

【案例一】

一、周某被诈骗案(虚假贷款类)

8月13日,库伦旗库伦镇居民周某报案称,8月11日,周某在浏览微信时,有一个陌生人添加周某为微信好友,周某添加后,发现对方是办理贷款的,对方询问周某是否有办理贷款的需求,周某表示有贷款需求,对方给周某发了一个二维码让周某扫描,周某扫描后进入了一个界面,有客服联系了周某,并告诉周某如何操作,周某就按照操作流程在网站上贷了20000元。

完成操作后,周某发现并未下款,对方称周某的信用积分不够,需要充值6000元到银行卡内才能下款,并称需要从周某的银行卡里提钱补积分,于是周某将微信零钱内的6000元提现到自己的银行卡内,转账后,对方还让周某继续转账补积分,此时周某意识到被诈骗,最终周某被骗7000余元。

【案例二】

二、刘某被诈骗案(虚假投资理财类)

8月11日,库伦旗六家子镇居民刘某报案称,5月份,刘某在某软件浏览视频,刷到了一个正在讲股票投资的直播,对方称有意向可以留下手机号,于是刘某就留了手机号。之后对方就添加刘某为微信好友,对方给刘某发了一个软件的链接,刘某按照对方的要求下载了该软件,在对方的指导下开始操作,在5月-8月期间,刘某先后投资11笔,期间提现了9800余元。

8月11日,刘某像往常一样在软件上申请提现,发现无法提现,对方称现在股票处于拉升阶段,提现不了,如果非要提现需要缴纳盈利的20%也就是50000元,此时刘某感觉自己被骗,被骗共计1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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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中心温馨提醒

1、勿轻信各类电话、短信、APP和社交网站上的各种贷款广告。

2、请勿点击不明链接或扫描陌生二维码下载非官方发布的App,更不要轻易填写银行卡号、验证码、密码等个人信息。

3、如不慎被骗或遇可疑情形,请注意保护证据,立即拨打110报警或拨打96110咨询。

来源 │平安库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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