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在第37个国际禁毒日前夕,丹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李某、吴某因犯贩卖毒品罪,与前罪并罚分别获刑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二年。至此,一起毒品案中的六名“上家”全部受到法律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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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0日凌晨,吸毒人员史某、余某联系肖某(已判决)购买冰毒,肖某随即联系张某(已判决)购买冰毒,张某又联系杜某(已判决)购买冰毒,杜某联系被告人吴某购买冰毒并让其女友李某二通过微信将毒资转账给吴某,吴某随即联系被告人李某购买冰毒,后通过层层转递吸毒人员史某、余某收到净重约0.3克冰毒。此次代购、贩卖毒品中,肖某违法所得1500元、张某违法所得500元、李某二违法所得1000元、被告人吴某违法所得300元、被告人李某违法所得1200元。

丹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吴某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李某系累犯、毒品再犯,被告人吴某系毒品再犯,应当从重处罚,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做出上述判决。

近年来,丹棱法院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依法打击关联犯罪和上下游犯罪,实现对毒品犯罪的全链条打击。法官提醒,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会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代购毒品加价或者变相加价从中牟利的,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毒品祸害家庭、危害社会,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警惕,与毒品划清界限,坚决对毒品说“不”。

(丹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