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最新数据显示

全国耕地总量连续三年实现净增加

耕地面积达到19.18亿亩

约占国土面积的13%

牢牢守住了18亿亩耕地红线

关于土地

有很多大家热议的话题

比如

村民建住宅可以占用耕地吗?

“外嫁女”是否能够享受征地补偿?

城镇户籍子女

怎样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量刑标准是什么?

买卖“天然黑土”会受到什么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源:新华社

针对这些问题

中国三农发布记者采访了

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

(自然资源部法律事务中心)

法律事务处副处长蓝天宇

为大家解答

一起来看

村民建住宅可以占用耕地吗?

占用耕地如何申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类。不同类型土地的用途是不同的,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农用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建设用地用于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特别是自2020年7月3日起,全国强力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那么,村民建住宅可以占用耕地吗?占用耕地如何申请?

蓝天宇表示,村民建住宅可以占用耕地,但必须依法进行审批。我国宅基地具有一户一宅、面积法定、无偿分配等特点。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集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利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利用好地。同时,土地管理法还明确,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且尽量使用村内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如果确需占用一般耕地,就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农用地转用的审批

为进一步保障农村村民建住宅的合理用地,优化宅基地的审批流程,2020年,自然资源部与农业农村部共同印发通知,明确农村村民建住宅占用农用地的,在指标下达范围内,各省级政府可以将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权委托县级政府来批准。在申请程序方面,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也进行了明确,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申请;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向所在村的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宅基地申请依法经农村村民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批准。

“外嫁女”是否能够享受征地补偿?

近年来,伴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出现了一些集体收益分配纠纷。其中,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认定,特别是“外嫁女”等特定群体的利益保护,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

蓝天宇表示,“外嫁女”能否获得征地补偿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2019年,我国对土地管理法进行了修正,改革了土地征收制度,完善了土地征收补偿,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征地补偿方面,补偿对象主要是被征地的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总的来看,我国宪法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也明确,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以及其他涉及村民利益事项的决定,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蓝天宇介绍,能否分配征地补偿主要考虑“出嫁女”是否为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成员的认定一般以户口为基本原则,也就是说,“外嫁女”的户口是否迁移到新的集体经济组织,或是还在原有集体经济组织。如果在原有集体经济组织,基本上可以认定她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时,还要考虑其他因素,包括是否拥有承包地,还有是否依赖农村土地作为生活保障,基于以上条件综合认定成员资格。因此,只要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都应该平等地享有分配权,这与是不是“外嫁女”的身份没有太大关系。

城镇户籍子女

怎样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随着我国城镇化发展迅速,许多农村人口持续向城镇转移。在此过程中,老家的住宅和宅基地的归属问题成为不少人关注的焦点。子女已经进城落户,农村老家的宅基地怎么办?

关于城镇户籍子女能否继承宅基地的问题,蓝天宇表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按照我国民法典及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但是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子女则可以继承房屋所有权。按照房地一体的原则,拥有房屋所有权以后,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所以,城镇户籍子女在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并继续使用宅基地后,可以申请不动产登记。

按照相关规定,因继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上附记记载该权利人为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宅基地的合法继承人。因此,城镇户籍的子女是可以继承宅基地上房屋并继续使用宅基地的。

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量刑标准是什么?

永久基本农田是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实施永久特殊保护的耕地。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特别是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和占用。那么,对于发生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状况,量刑标准是什么?

蓝天宇表示,对于发生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我国的法律量刑非常明确,我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特别是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我国刑法专门设立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其中第342条就明确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那么,如何定义“数量较大”?什么是“耕地大量毁坏”?蓝天宇介绍,在相关司法解释中有明确的规定。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就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其中“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耕地十亩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或者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由此可见,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造成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条件大量毁坏的都应该按照刑法第34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买卖“天然黑土”

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置?

黑土是世界上宝贵的农业资源,它是一种性状好、肥力高、适宜农耕和具有生产潜力的优质土地,主要分布在我国东北地区,对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黑土资源的珍贵,一些不法分子也盯上了这一“商机”,悄悄把耕地挖开,运走下面的黑土进行盗卖。国家明令禁售,却仍有多家网店销售“天然黑土”。

蓝天宇介绍,为了保护我们宝贵的黑土地资源,2022年8月1日我国正式实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其中就明确规定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破坏黑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禁止盗挖、滥挖和非法买卖黑土。所以,如果进行“黑土”交易,买卖双方均构成违法。

那么,如果构成违法会有哪些处罚呢?黑土地保护法对此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首先,对于盗挖、滥挖黑土,要求依照土地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从重进行处罚。其次,对于非法出售黑土,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市场监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要没收非法出售的黑土和违法所得,并且要处每立方米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明知是非法出售的黑土而还要购买的消费者,要没收非法购买的黑土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因此,我们建议消费者不要购买黑土资源,让我们一起来抵制这种行为,共同保护我们的黑土地资源。

民以食为天

食以粮为源

粮以地为本

耕地关乎亿万人粮食安全

维系着中华民族

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

我们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在田间地头书写高质量发展答卷

部分资料来源|新华社、人民日报、央广网、人民网

记者、视频剪辑|王玉琪

摄像|徐豫

编辑|宋锐

主编丨蒋琳

监审丨钟倩

转载请注明来源“农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