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家的房屋涉及到以下几种情况,那么属于绝对违法行为,要尽快停止,否则将会付出很大的代价!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律师解读

一、乱建房屋

乱搭乱建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对违建事实的一个描述,有证无证并不是判定违建的唯一方法,对于建造在二三十年前的房子无证也是合法的,而对于那些房屋判定违建是有严格的审核依据的,对于早些年的房屋政府在拆迁时也应该给予适当的补偿。但是如果你涉及乱搭乱建,那结果可能就不一样了,这种房子指的是建造时间就在近期,完全没有办理任何的规划等手续,也没有取得当地集体组织、村委会等相关部门的同意,于是擅自建造的房屋,例如城市里的“阳光房”、顶层加盖、院子内建棚子等。乱搭乱建的认定,在于老百姓主观是明知的,如果自私乱建,侵犯了公共空间,那么就得拆除。

二、严重违法占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违法占地可以理解为违建,因为它触犯的已经不是《城乡规划法》,而是上升到了《土地管理法》。违法占地行为可以根据建立的年代、所占据的面积、使用目的、是否占用耕地等综合来判定它严重的程度。如果经过判定,是非常严重的,那么救济空间是不大的,因为国家近些年来对于环境和自然自然的领域比较重视,对于违建行为处于一种高压的打击状态,如果占地了,一定要恢复原状。

如果面临困境,什么时候维权都不晚,一定要未雨绸缪,尽快避开违法的建设行为,如果遇到问题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维权。

· 史主任提醒 ·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