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本报从信用中国获悉,由于未经批准超占土地,近日,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0.489万元,同时要求退还土地、拆除建筑物。

本报注意到,由于未经批准超占土地,近日,七台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第四十四条,对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0.489万元,同时要求退还土地、拆除建筑物。

本报还注意到,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七自资规行决字﹝2024﹞008,违法行为类型为“违法占地”,处罚机关为七台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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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通过天眼查了解到,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于2003-01-09,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成员,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53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301107444395341,法定代表人为石新波,是一家以从事房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文|中国基建报 秦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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