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亮执行·2024丹衡咸法 如我在执”系列专项行动开展以后,旬邑法院执行局法官干警快速出击,成功执行完毕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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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3年7月13日,申请执行人王某经朋友介绍在被执行人闫某开办的饭店打工,同年8月1日,闫某因开办泳池资金短缺为由向王某借款23000元,王某遂通过微信向闫某转账23000元。借款到期后,闫某以各种理由推诿不给,2024年1月5日,王某诉至旬邑县人民法院,经本院审理,判决闫某于判决生效10日内偿还王某借款23000元,但判决生效后,闫某仍未履行,王某于2024年3月11日向旬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旬邑法院执行局在受理此案后,向闫某电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传唤被执行人到庭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到庭且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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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7日,执行“110”接到申请执行人王某的电话,称其在西安市沣东新城建章路一带发现被执行人,办案法官遂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前往西安市寻找被执行人,但到达后,被执行人躲避办案人员,当天未能寻找到被执行人;2024年6月19日,执行“110”又一次接警,申请执行人王某发现被执行人闫某行踪,且被执行人态度嚣张报警后两人被带至建章路派出所,执行人员到达后将被执行人予以拘传,拘传过程中,办案人员依法查询被执行人微信转账明细,被执行人抢夺手机且威胁执行人员。执行人员向闫某释法明理,告知闫某如不履行案件义务且继续无理取闹,将对闫某进一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闫某在执行人员释法明理后,第一时间联系家人履行了案件义务,本院对其行为罚款2000元,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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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旬邑法院全体执行法官干警将坚持“如我在执”理念,持续发力,进一步加大对逃避执行、阻碍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的惩处力度,亮执行利剑,采取有力措施,化解“积案”“难案”,将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

来源:旬邑法院

审核:窦文昊

编辑: 高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