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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1)桂0981执1549号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彭某与被执行人何继文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至今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何继文,男,1989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 450981198912273958,户籍所在地广西北流市平政镇龙池村七组26号。未履行标的为42378. 61元及利息。凡举报被执行人何继文在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2%予以悬赏。
举报电话: 0775- 6361013
联系人:彭法官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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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流法院及网络,由玉林生活编排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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