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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6月26日,石榴集团深夜发布声明,北湖壹号社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畔,是石榴集团旗下公司所持资产,一共220套房产,剩余83套房屋仍未出售,2023年未售房屋及相关项目公司遭到集团免职高管桑春华及同伙的非法侵占。

近期,桑春华及同伙企图非法更换物业管理公司,占领已被司法查封冻结的售楼处重新开始对外销售。

就此不法行为,石榴集团已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为了避免给潜在购房人造成巨大风险或财产损失,特声明如下:

一、集团已针对桑春华等人的非法侵占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已受理立案,该案将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涉案房产已被法院冻结,并于2024年2月21日法院作出了(2024)浙02 民初127号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1、冻结被申请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妙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聚鼎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或其通过第三人北京德才兼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伟业常青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春凯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83 家项目公司的股权(相应房号见附件);2、冻结被申请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妙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刁仁真、扬州聚鼎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

二、请意向购房者不要相信或接受任何北湖壹号房屋及产权公司股权的买卖、抵押、转让,不要向已冻结账户及桑春华指定的第三方账户支付任何款项,否则产生的任何损失需自行承担。

三、根据法律规定,购买纠纷房产者不能作为善意第三人,进而取得所购房产的合法所有权。

四、我司保留向协助桑春华侵占公司财产的相关人员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