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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法与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总对总”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纠纷裁审衔接长效机制,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近日,泗阳法院与县人社局召开劳动争议裁审衔接工作交流会,共同推进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的高效化解。泗阳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崔亮,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辉,县仲裁、劳动监察部门以及法院立案、民事审判及执行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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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前通过观看视频,与会各方共同学习了最高法与人社部《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总对总”》会议精神,并分别对各自受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针对如何做好源头预防、裁审衔接、督促履行等工作进行研讨交流。

此次会议,为各方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协同化解机制等工作明确了工作思路和措施。一是加强源头治理,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常态化联合开展送法进企业宣传活动,提升辖区内中小微民营企业有效防控法律风险意识。同时开展法院、仲裁院主题开放日,邀请企业相关人员旁听裁审案件,帮助企业提升规范经营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二是加强信息沟通,做好信息互通共享。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规范保全相关工作流程。定期交流案件裁审方面法规政策、经验做法等,促进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得到高效处理。三是加强业务研究,统一疑难复杂案件裁审尺度。定期召开案件研讨会,针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交流研讨、类案分析,统一案件裁量尺度,精准开展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的仲裁及审理。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让典型案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四是加强督促履行,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裁决案件的实质化解。压实督促履行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仲裁员对生效裁决案件回访和督促履行工作机制,形成仲裁员、人民调解员和法官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对仲裁、诉前调解、诉中调判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进行全周期督促履行的工作格局,以靠前一步督促,实现当事人服判息诉和主动履行。

近期,泗阳法院将与县人社局联合出台深化裁审衔接机制相关意见,围绕巩固提升"法院+仲裁"在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工作中的成效,进一步规范裁审衔接工作,深入推进“调、裁、审、督”一体化建设,促进劳动人事争议裁审止争、案结事了。

编辑 | 徐子涵

校对 | 薛 宇

审核 | 胡彦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