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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有居民竟从楼上“空降”电源线和插线板,殊不知这样随意拉线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拉线充电、蓄电池入户充电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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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执法队开出本街道辖区首张罚单。6月5日,执法人员在某小区内发现私拉电线情况:有居民从二楼拉线下来为其电动车充电,存在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即上门责令当事人改正,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对其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五十元的处罚决定,并对其进行教育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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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执法队积极参与联合整治,会同方松派出所、消防、安监等部门集中排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入户充电等违法行为,对各类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同时,执法队依托城管社区工作室,联合居委会、物业开展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相关行动,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占用楼道门厅、公共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进行违规停放充电、飞线充电的行为。对发现的违规行为,执法队员及时进行劝阻和普法宣传教育,并对相关当事人提出相应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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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进一步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的宣传警示教育和执法整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筑牢安全防线,为居民营造平安和谐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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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方松街道分中心

编辑:周加姚